1、关于第六次人口普查乡镇一级人口普查组织模式的探讨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了,如何组建好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以搞清人、户相关指标为目的普查,相对于农业普查、经济普查来说,人口普查对基层的业务工作压力来看,还不是最主要的,最大的压力在于如何有效组织人员力量搞好普查,毕竟,人口普查涉及到每家每户,面大,情况又如许复杂。 人口普查的关键在乡镇一级。乡镇一级如何合理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灵活按照普查方案进行组织实施,直接决定着普查成败。乡镇工作有其自身的运作特点,而这些特点的存在,对探讨基层普查的组织模式非常重要。那么,怎样的组织模式比较适合当下的基层实
2、际有利于此次人口普查的开展呢。通过对基层的调研,有几个问题,可以探讨一下。 一、关于乡镇一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人选问题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关于普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角色的定位,乡镇一级如按惯例,自上而下套文件,由政府常务副职担任组长,将对牵头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明显不利,因为就乡镇政府常务副职一般分管线来看,主要集中在经济、交通、建设这类领域,对于统筹安排以公安、计生、统计这块工作为主的人口普查工作,缺少必要的领导权威。退一步讲,乡镇政府常务副职担任组长,势必交由底下中层担任普查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这样,一再弱化的领导组织力量,更不利于需要全社会发动的大型普查。 人普工作是各种普查
3、中需要发动的人员力量最大的一次,工作量大,面上情况复杂,牵涉部门众多,乡镇一级人普领导小组组长宜由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担任,这样,便于更好的集中使用人、财、物等普查必须的根本要件,便于各种工作部署和具体落实。普查,毕竟是一项国务院部署的周期性工作,一把手挂帅,只要思想到位,运作不是问题。 二、关于普查工作具体负责领导的人选问题 对乡镇来说,人口普查牵涉到的工作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社会事业线(包括计生、民政等)。一条是政法线(包括公安、流动人口管理办等)。 按照乡镇常规工作安排来看,具体主抓这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的班子领导多为这两条线的分管副职。再加上这两条线分管领导在现今乡镇领导班子中的特殊性,
4、决定了这两条线分管领导主抓均不是十分理想。 先说以计生、民政为主体的社会事业开展线,分管方案生育工作的领导一般都由乡镇政府副职或新提拔副职担任,局部还是由乡镇长助理这一角色主管。就领导权威而言,他们大都属于班子中的“弱势群体,担纲综合协调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明显缺乏必要的领导权威。在此情况下,由他们主抓,将会导致底下工作执行能力的减弱。 另一条线,由于近年乡镇领导职位的配置改革,大局部地区都取消了政法副书记的配备。政法、综合治理这一线工作,大都交由兼任乡镇党委委员的派出所所长具体分管,由于他们身兼两职,工作主体却还在派出所,办公场所也在基层派出所内,受其限制,在综合协调这一块,他们又明显达不到普
5、查所需的目标要求。 因此,建议乡镇一级普查机构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主管最好由乡镇党群副书记来担任,其他分管线领导协助配合工作。就个人影响力,综合协调能力、人事整合的能力而言,党群副职是上佳人选,他们既可影响乡镇人事的调整,又可较好地制约、影响村一级执行。分量不一样,执行落实起来分量自然不一样。 三、关于乡镇普查办人员的主体构成 对基层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来说,与确定工作主管一样,配备配强乡镇普查办业务力量,也是一个关键所在。如何整合乡镇人员,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基层普查组织力量,是确保普查每一环节、每一项业务工作顺利推行的关键。如何选人,个人认为,要避开两类人,用好两支队伍。 (一)要避开两类人作为
6、普查力量的主体。 一是计生办人员。就工作能力、素质,对人口管理的熟悉程度来看,他们是不错的对象。但就工作量、就工作的繁琐复杂程度而言,乡镇计生办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太繁琐,不易抽身全身心投入另一项工作,大范围的查孕查环,要时刻关注的出生人口状况,大量表格上报,方案生育月卡下发,生育政策落实,方案外生育追查,他们腾不出也抽不出力量集中搞普查;再有一点,按照国家在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的经验做法来看,人口普查年期间,势必对人口生育处分政策作相应调整,“大赦天下。假设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由于人普方案生育政策的调整,全力参与了此政策的宣传和工作落实,政策兑现,那么人普一结束,原先根本政策一恢复,势必对他们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出于保护干部和防止计生一线过多的受此影响,应体谅计生干部。建议,计生干部可参与,但不要作为主体力量。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