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燃气平安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平安进展理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市级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原那么,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燃气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涉气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全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居民住宅要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状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到达100%。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
2、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各燃气供给企业要马上实行措施予以消退,应要求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阻断装置。 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标准化手册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那么?要求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2023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带病运营等问题;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标准,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问题。对排查出
3、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档,落实整改。 三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全部场所要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未依据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马上停业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 四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自然气、液化气加气站要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可等审核状况,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建立状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平安教育培训状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平安资格持证上岗证状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状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状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
4、度不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马上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五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储罐平安生产状况重点排查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状况,燃气气源厂、储罐、燃气输配管网平安生产制度建立状况等。对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不合标准的,对平安生产制度不健全的,要马上进行整改,限期完成。 六对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摸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点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等,制定整改规划,责令限期整改。 三、时间支配 此次活动从2023年10月19日起到2023年
5、11月18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城镇和农村燃气平安专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开展组织发开工作。 二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燃气企业和用气单位结合燃气平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协作,负责依据整治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
6、验收。专项整治行动束后,各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状况于11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气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区要快速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动燃气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快速支配落实。各乡镇区要马上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的宣扬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比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特地台账,具体记录排查的每个环节和责任人,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平安事故或严峻危及平安的,要马上责令停产停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整改销号。 三强化刚性问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燃气平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判,情节严峻、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峻查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