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库区治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润电力(盘锦)油库区出入、平安、储存、检修、接卸治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华润电力(盘锦)油库区的治理工作。 2标准性援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援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平安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局部 3 术语和定义 油库区:指我公司燃油储存罐、油泵房、供油管道、燃油电气仪表、卸油设备所在区域的围墙范围内。 4 职责
2、 4.1平安消防人员 4.1.1负责现场装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备。 4.1.2负责定期检查现场消防平安设备的完善和正确。 4.1.3负责不断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过程,觉察火情及时扑救。 4.1.4动火工作连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2发电部部长、副部长 4.2.1负责油库区的平安检查、防火、防汛、防腐措施的落实。 4.2.2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展检查、考核,并行使解释权。 4.3化学专工 4.3.1负责制定油库区防火应急预案、反事故措施。 4.3.2负责监视油库区工作人员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觉察违犯本规定者,提出考核意见。 4.4值长 4.4.1负责本规定的详细落实,并对当值期间的执
3、行情况进展监视与考核。 4.4.2理解油库区设备的运转情况、缺陷情况。 4.4.3负责油库区进出及接卸燃油许可。 4.5辅控主值 4.5.1负责油库区的日常治理工作,必要时应请示值长批准。 4.5.2负责安排来油接卸、用油情况的记录。 4.5.3安排人员对油库区内设备、消防设备进展定期巡回检查。 5 治理内容与方法 5.1油库区出入治理 5.1.1油库区属消防重地,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5.1.2人员进入油库区前,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服从值班人员的治理,凡违犯规定者,值班人员应立即制止并有权令其离开油库区。 5.1.3凡因工作需要进入油库区的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必须经发电部领导或专业专工许可并经值长同意前方可进入,并填写出入登记表。 5.1.4外来人员进入油库区必须通过发电部领导许可、值长同意并在专业专工或辅控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填写出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