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整合资金农村根底设施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实定文件精神,扎实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依据上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文件和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贫困村实际状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指示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解决我县贫困村根底设施建设短板问题,彻底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编制依据 1、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实定 2、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3、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那么
2、4、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5、各项工程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标准 三、建设目标 将贫困村根底设施建设与公共效劳配套设施建设有效结合,完成14个贫困村根底设施建设任务,推动贫困村脱贫攻坚。 四、建设地点 项目涉及14个贫困村,包括镇大田村、北郑村、魏家庄村、宋亮村、白穴口村;西流乡河沟村、苗家庄村、申家庄村、苏田村;白神乡东团村、菜园村、刘秋村;寻寨镇寻寨村;仁里乡后沙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浇灌管道铺设、面包砖硬化、广场改造、绿化、水泥道路硬化、水泥路加宽、旧水泥路铺沥青混凝土、路灯亮化、砌筑砖台、书屋建设、活动中心建设、新建水井、新建扬水
3、站、饮用水井配套、排水渠硬化等工程。 六、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依据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整合用于贫困村根底设施项目。 七、进度支配 项目建设期限:自2023年5月开头实施到8月底前全部竣工。 2023年5月-6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评审和工程招标前期工作; 2023年6月-7月,完成项目工程招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023年7月,催促施工方进场,完成道路划线、路肩清理等工作; 2023年8月底,项目工程全部竣工; 2023年9月,组织项目验收并移交各村委会。 八、施工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领导 县财政局、
4、农发办成立2023年贫困村根底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各乡镇建立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与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热协作,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搞好项目建设; (二)项目公示 项目建设期内,在项目建设地点、村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建设信息,公示时间不低于十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和建设监理制,细心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建设过程中,项目监理要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各建设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准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管理类文件、会议资料、技术成果、项目实施前后的影像资料等,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四)运行管护 为确保工程建成后正常运行,发挥最大效益,依据“谁全部、谁受益、谁管护、“以工程养工程的原那么,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到村委会。各村委会要准时落实管护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和规章制度,实现权责结合,效益与公益相互链接,明确产权主体、受益主体和管护主体,确保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