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特邀行风监督员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拓宽渠道,建立社会监督网络,促进粮食行风建设,市粮食局决定在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等单位聘请十二名特邀粮食行风监督员。 一、聘请方法 特邀粮食行风监督员由有关单位提名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市粮食局颁发聘书,聘期二年。聘期内如特邀粮食行风监督员变开工作单位,由市粮食局与有关单位协商续聘或另聘。特邀粮食行风监督员义务开展粮食行风监督工作。 二、工作职责 1、了解、收集并及时反映本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粮食机关工作作风、效劳态度、办事效率的意见和建议。 2、如实反映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情况,以及秉公执法、勤政廉洁的典型事例。 3、配合粮食部门进行有关粮食行风建设的专项调查研究。 4、积极参加市粮食局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联系方式 1、市粮食局纪委、监察室应与特邀粮食行风监督员保持经常联系。 2、特邀粮食行风监督员如发现有关情况,应主动、及时向市粮食局纪委、监察室反映。 3、市粮食局每半年召开一次特邀粮食行风监督员会议,通报粮食行风建设情况,听取特邀粮食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