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祭扫平安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清明祭扫应急处置机制 清明节是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广阔人民群众开展祭扫活动的顶峰时期。今年是清明节作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群众祭扫活动将呈现时间短、密度高的特点,必会给交通平安、森林防火和殡葬效劳等社会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为此,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组织引导和平安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标准、文明、有序地进行,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平安保障等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平安防范意识,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那么,制订清明节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值守应急、重特大事故报告等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到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有效,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平安、有序进行,严防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人身平安、火灾、交通事故,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平安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清明祭扫平安 民政部门要立即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效劳单位开展一次平安大检查,完善平安
3、保障设施,消除平安隐患。要指导和催促殡葬效劳单位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殡葬效劳单位要丰富效劳内容,创新效劳形式,提高效劳质量,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效劳标准和操作标准。 公安部门要制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并协助民政部门和殉葬效劳单位维持秩序,对在祭扫活动中组织、教唆、胁迫、诱骗他人从事邪教或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平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客运车辆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点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祭
4、扫群众出行需要。各客运站要加大平安检查力度,确保旅客出行平安。 林业、消防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上坟烧纸、烧香化烛、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森林火灾。要加大森林火灾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和违章用火人员。催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平安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防火平安巡逻、检查,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依法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建成区内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群众随意燃烧祭祀物品的行为。 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树立文明祭扫新风气 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以展示改革成果、宣传政策法规、倡导祭扫新风、传播殡葬文化、引导错峰祭扫等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丰富内涵。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推广家庭追思会、鲜花祭祀、网上祭祀、集体公祭等文明、节俭、便捷的祭祀方式,坚决抵抗祭扫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树立文明祭扫新风气。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