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了促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 二、积极参与上级纪检部门开展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和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情参与社区创立“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活动。 三、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带头执行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和决定。 四、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发扬党的荣耀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五、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假设干规定。 六、关心群众利益,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纠正和解决对群众利益有损害和影响的问题。 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整改。如发现失职渎职行为,或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报告,认真协助对案件调查处理,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