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事记编写规定 . 大事记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爲及时地记录公司的开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以及主要领导人物的在职情况,保存公司的珍贵历史,爲公司全面和可持续性开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 第三条:大事记可分爲:公司大事记和领导大事记。 第二章大事记编写的内容范围 第四条:公司大事记编写内容爲 (一)公司的由来 (二)公司开展中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重大改革事项等) (三)公司重要的外事活动、社会活动 (四)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宜 (五)公司的荣誉获得事项 (六)公司重大平安事故及处理结果 (七)公司领导人的更换和内部重大人事
2、变动。 (八)公司重要财産的购置报废丧失等事项 (九)公司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十)公司历年度(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主要的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十一)公司産品的荣誉获得情况 (十二)公司重要制度的制订、公布 (十三)公司管理模式的重大变动 (十四)公司重大的经济纠纷 (十五)公司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 (十六)公司生産经营中的重要活动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领导大事记内容 (一)个人的简历 (二)个人的工作成绩 (三)个人的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事件 (四)个人重要的外事及社会活动 (五)个人的重大荣誉和过失 (六)个人职务的变动 (七)个人的其他重要事件 第三章大事记的编
3、写 第六条。大事记的编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领导,由秘书室主管主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第七条。每年的大事记整理成册,报总经理、董事长各一份,存档两份,妥善保管。 第八条。大事记爲公司机密文件,其编写与管理应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四章附那么 第九条。本制度施行之前公司和领导的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编写。 第十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後由办公室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爲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x大事记 编号:类别:年度:部门:记录人: 月 日 时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