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路局作风建设工作规定 关于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心、省、市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庸懒散专项治理以及转作风、重标准、求创新、提效能等一系列要求部署,结合大路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完成全年学习规划,对有学分要求的,要切实予以完成;乐观参与机关组织的固定及非固定学习支配,并建立学习笔记,确实不能参与学习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科室长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其他人员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因病
2、、因事请假要严格依据程序进行请销假,未经请示批准,私自外出视为旷工。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任凭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谈天、玩玩耍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日内不得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引至办公场所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不管是上级交办的事项,还是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是不是大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要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先被问询的人员是该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将办理程序、方法、内容、要求具体告知效劳对象,并乐观主动办理,直至办结;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负责将效劳对象引导至有关职能部门或具体办事人员。
3、 五、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到机关办事的基层单位和群众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做到随到随办,当场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当面赐予解释;对于领导或上级交办的各项具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事项必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未按期办结的,承办科室要说明具体缘由并准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进展状况。 六、严格标准个人言行。机关人员严禁发表、散布有损大局、影响团结、干扰进展和破坏和谐稳定的不负责任的言论、小道消息。严禁利用 、网络等媒介捏造、传播不实信息和不良言论。 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机关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自觉杜绝各种吃、拿、卡、要行为。自觉弘扬艰苦朴实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省、移风易俗,不
4、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铺张;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消遣休闲活动,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执行禁酒令,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各类宴请和高消费消遣活动。 八、严格遵守文明效劳承诺。在办理公务、接听 、接待来访时,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言行标准,态度热忱,急躁周到,乐观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效劳。大力弘扬文明之风,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做社会文明的维护者,大路行业文明的传播者,坚决杜绝工作态度粗暴蛮横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 九、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以下状况分别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赐予批
5、判教育: 1、每年无故不参与集体学习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3、非工作缘由串岗谈天,不遵守正常办公秩序的; 4、因主观缘由造成工作延误,产生确定不良影响的。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赐予通报批判或警告: 1、连续违反机关考勤及工作纪律,情节较为严峻,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时间使用进行消遣、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 3、工作不乐观、不主动,重要工作任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单位工作造成严峻不良后果的; 4、工作作风和效劳态度差,消逝群众举报经查属实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对工作造成严峻负面影响的。 三工作人员年内被全局通报或警告的,取消本人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四科室年内有两人次以上被通报或警告的,取消本科室和科室常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五机关工作人员假设违反上述规定,系统内部被查实的,依据局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被上级部门通报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依据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本规定适用于市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含各工程办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