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装品监督检查工作 为做好保健食品化装品经营监管,依据依据省局2023年保化监管七项重点、市局2023年全市保健食品化装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和我局2023年工作要点,依据食品平安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方法、化装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参照市局2023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结合全县保健食品化装品经营环节监管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化装品经营环节平安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保健食品化装品经营单位。 二、工作分工及支配 保健食品化装品监管科负责对全县保健食品、化装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
2、检查和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化装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对保健食品化装品批发单位含批发市场、对保健食品零售单位每年监督检查至少1次,对化装品零售单位监督检查每2年至少1次。对城区和沂山、老龙湾、石门坊等风景区重点监督检查,觉察问题准时有效地处置。将每次监督检查的信息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健全日常监管档案,切实全面推动“一户一档建设。 三、检查内容 一经营合法性。查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到期,营业执照是否包含保健食品,已到期的是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查备案表;新开办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预登记表。查看化
3、装品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到期,营业执照是否包含化装品。 二产品合法性。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是合法企业生产,保健食品是否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国产化装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装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装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装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装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装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装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装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的进口化装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进口化装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德为。 三标签标识状况。所经营保健食品名称、标识是否符合保
4、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化装品是否符合化装品命名规定和消费品使用说明化装品通用标签及其它化装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装品的行为。 四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给商档案,是否建立购销台账。 五广告宣扬。所经营保健食品化装品是否存在宣扬疗效和夸大虚假宣扬行为。所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宣扬疾病治疗功能,所经营化装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店内宣扬材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四、工作方式 现场检查依据国家局制定编写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5、化装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组织实施。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点、时间支配等,检查人员应依据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依据程序开展工作,检查中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对觉察不合格的工程,能整改的,应当监督企业马上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并催促整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准时依法立案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是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 三按时上报状况。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状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化装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状况、行政惩罚状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