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防火告知书 由于今年持续干旱,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从8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春节至清明为全镇森林防火特别戒严期。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 第六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二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第二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土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
2、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任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2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凶以上l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l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
3、元以上202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22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通津铺镇人民政府2023年8月1日森林防火责任状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生态
4、建设顺利进行,户主向爿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森林防火期间严禁烧地坎、烧田坎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加强对自家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小孩、学生的监督和管护。 三、野外吸烟要及时掐灭烟头。 四、祭坟放鞭炮、烧纸、点亮时,不准随意乱丢、乱放,要选好地,待鞭炮放完、纸烧完、亮点完后,方可离开现场。 五、一旦发生火情,在注意平安的前提下,要积极扑救,以免火势蔓延。随着火情扩张,要及时组织人员扑灭,并及时报告村里负责人,以免发生重大的森林火灾。 六、确实需要林业生产野外用火的,生产经营者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报请XX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以后在镇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
5、的指导下方可进行林业生产野外用火。否那么一律视作违规野外用火,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对不按规定办事并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不管情节大小将及时反映给森林防火指挥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给予处号 具体单位:具状人: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 才十 签状人: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签状人各存一份) 第二篇:森林防火告知书森林防火告知书 XX省人民政府规定。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全省森林防火期,春节至清明为全省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第二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
6、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2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
7、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2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22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
8、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第三篇:森林防火告知书2xxxx森林防火告知书 全乡广阔农民 朋友: 每年的2023月15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3月15日至5月15日为森林防火特险期。为确保我乡不发生任何森林火灾,保证国家、集体和个人森林资源平安,保护广阔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经羊角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责成村民委员会特与你户签订森林防火告知书,要求广阔村民在森林防火期内确实做好防火工作,认真履行森林防火五不准,即:不准野外用火,不准带火入山,不准
9、烧茬燎堰,不准上坟烧纸、燃香放炮,不准进山狩猎。对于未成年人和弱智者由监护人实行监管。在防火期内,每发现一起违规行为,处以本人或监护人200500元罚款。导致发生火情、火灾的,视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阔农民朋友认真遵照执行。 农户(或代理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签字: 包村干部签字: xxxxxxx党委、政府 年月日 注。此告知书一式三份,乡政府、村委会各存档一份,农户留存一份。 第四篇: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回执(定稿)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回执 统溪河乡学校: 我已认真阅读了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将严格按告知书中要求自己及家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杜
10、绝森林火灾。 学生姓名:班级:家长签名: 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回执 统溪河乡学校: 我已认真阅读了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将严格按告知书中要求自己及家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 学生姓名:班级:家长签名: 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回执 统溪河乡学校: 我已认真阅读了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将严格按告知书中要求自己及家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 学生姓名:班级:家长签名: 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回执 统溪河乡学校: 我已认真阅读了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告知书,将严格按告知书中要求自己及家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 学生姓名:班级:家长签名: 第五篇:森林防火承
11、诺书森林防火承诺书 1、森林防火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安,建设森林青龙、平安青龙,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青龙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工程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以下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 二、保证做到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
1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22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分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工程部汇报报告。报警 :xxxxxxxx。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时刻牢记,一份交由工程部存档备查。 承诺人:xx 2023年xx月xx日 2、森林防火承诺
13、书 我是陶金坪乡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平安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 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
14、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3、森林防火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安,建设森林黄莺、平安黄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黄莺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管理使用的林权林区范围内以及家庭成员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