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改办廉租住房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4号)、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涡政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3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和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根本原那么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
2、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政府公共效劳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结合我县实际,采取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方法,逐步改善我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根本住房需求。 2、根本原那么。坚持政府决策,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尽力而为;坚持政府为主,社会支持的稳定资金来源,量力而行,应保尽保;坚持标准管理,平稳起步,分段实施,综合配套。 二、组织建设和职责分工 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房改办负责具体实施;县财政、国土、发改委、建委、民政、民生办、监察等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 1、建
3、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资金账户设在财政局,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2、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筹措渠道主要包括: (1)、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3)、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4)、财政预算资金; (5)、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 3、房改办根据制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年度方案,结合上年度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年度使用方案,经领导研究审批后,由财政局足额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资金拨付到资金专户。 今年我县将继续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并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进
4、行,全年方案保障总户数不少于1620户,租赁补贴户数不少于1392户,其中低保户数不少于800户,实物配租不少于228户。 五、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条件 1、县城非农业常住人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160元,且正在接受民政部门低保救助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720元的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缺乏14平方米的。 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标准 保障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人均补助面积为14平方米,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元,拥有私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缺乏14平方米的,差额局部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发放补贴4元。 七、实施程序 具体步骤分为四个
5、阶段,第一、申请登记阶段;第二、审核阶段;第三、公示、确认阶段;第四、租赁补贴发放阶段。 1、申请。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方案生育情况证明、低保、特困等证明材料,一并交至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走访、调查、核实填报内容,确认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及住房情况,经镇人民政府审定后,在所辖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镇人民政府在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房改办公室。 2、审核。县房改办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集中审核,初步
6、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3、公示、确认阶段。将初步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对举报、投诉进行调查、落实,最后确认符合条件的家庭。 4、发放补贴阶段。县房改办、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租赁补贴家庭,按家庭人口数及住房状况核算补贴金额,并通过银行按时打卡发放到户。 八、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 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享受保障家庭的条件进行复核,对复核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资格,停发补贴。 九、廉租住房建设 根据国家对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要求,结合县城镇规划,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建成一片、配套一片、繁荣一片和方便生活的原那么,我县2023年底廉租房累计竣工套数不低于380套,2023年新建廉租房工程,开工率20230%。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