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鄯文秀,2023级诉讼法学研究生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燕山大学西校区7A114,单位: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15033542601 :066004我国暂予监外执行的几点思考:2023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暂予监外执行方面完善了很多,将无期徒刑罪犯如果怀孕或者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参加适用对象,检察院的监督不再是事后监督而是同步监督。但是从实践中看,仍有很多问题,扼待解决。本文主要从立法方面进行分析,执法者的自律并非总是可靠的,解决问题还是要靠完善法制,尽量防止因法律漏洞而出现问题的可能。关键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刑期一、制定一部系统、完善的暂予监外执行法规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的客观
2、要求。依法治国地 一句是宪法和法律,因此,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法可依。当下应当适时制定一部标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法,明确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决定机关及决定程序、监督程序、救济程序、监督管理标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防止部门法与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目前,由于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罪犯保外就医执行方法等规定早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各部门又出台了一些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和方法,但由于地域、部门间的限制,实践中很难协调统一。因此,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出完整、统一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方法。这也是在当今所倡导的的和谐社会中所必须的
3、,制定这样一部和谐的法律,也是体现我国的方针政策。二、进一步扩大暂予监外执行适用对象在适用对象上,主要是刑事诉讼法与监狱法的冲突,问题更多的是在后者。监狱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不仅文字表述不够严谨,而且内容上也是前后矛盾。我们认为,监狱法第17条所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其实是针对监狱收监这项工作而言的,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那么是针对监狱收监前的工作而言的。因此,上述条文应当表述为“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监狱法第25条规定的是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它的内容应当表述为“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
4、刑罚或被减为有期徒刑刑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符合法定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样,通过对刑罚执行的动态性理解,使处在有期徒刑执行阶段的罪犯都可以平等地获得暂予监外执行的处遇。因为罪犯的刑期,从刑种上看,具有动态性特征,它不是一个一直不变的刑期,不但无期徒刑,就是死缓犯被最终减为有期徒刑也不过是一个普遍的事实,在罪犯服刑的过程中,其实自由概念上的无期徒刑、死缓,没有真正无期徒刑犯、死缓犯。三、对年龄在75周岁以上的老年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年龄在75周岁以上的老年罪犯,经过教育,确有悔改表现,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应当列入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这也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索要体
5、现的行刑的社会主义人道性原那么的。对于老年人,大多文化程度都比拟低,甚至目不识丁,法律意识淡薄,进入老年后,反响也逐渐下降,像他们绝大局部人危害社会的能力已经显著降低,而且很多老年罪犯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种疾病。暂予监外执行,不仅能够让老年罪犯很好地得到家人的照顾,而且也能够减轻监管机关的负担,有利于执行机关监管活动的正常进行。四、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再计入刑期从设置目的角度来看,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系基于罪犯人权保障和刑罚人道主义精神,对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给予人性化关心,体现了“行刑权让渡于生命权、健康权的现代法治理念。其功能主要是方便疾病治疗、胎儿优孕、幼儿优育及照料无自理能力者等,并没有改造教育功
6、能。如果监外期间计入刑期,迫使其肩负改造教育责任,有悖于制度设置初衷,实际上亦勉为其难,有负使命。五、加快监外执行监督管理体制与社区矫正体制的融合社区矫正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中,已将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对象范围。根据国务院法制办2023年6月向中央政法委报送的关于报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工作方案的函中也已提出“要抓紧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非监禁刑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研究论证工作的意见,2023年5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
7、已将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罪犯纳入社区矫正对象。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出台单行法社区矫正法。综上所述,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即是保护人权的法律,也体现了我国所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参考文献:1李明艳,李明芳.依法治国及其必要性J.教学研究,2023,23:74-75.2王秀玲.与时俱进的我国宪法权利J.法学杂志,2023,24:47-48.3刘立霞.刑事司法的理念更新与制度完善J.人民检察, 2023,2:5-8.4钱大军,司景辉.和谐社会中的法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3/7,179:175-179.5刘立霞,尹璐.人格矫正在犯罪预防中的运用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8(1):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