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四篇四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四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不断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长食药安协委*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
2、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 11 月 5 日前报法制科。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 月 20 日至 11 月 5
3、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关于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二)自查阶段。11 月 6 日至 11 月 25 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三)整改督导阶段。11 月 26 日至 12 月 5 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四)验收阶段。12 月中旬为验收阶段,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对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
4、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三)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创建活动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