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岗位能手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了鼓励本系统青年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业务,进行岗位训练,培养大批青年岗位能手,造就跨世纪的合格劳动者,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方法。 第二条。青年岗位能手是指年龄在周岁以下,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在各项业务技术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能够优质和超额完成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创造了较好经济效益的本系统青年职工。 第三条。青年岗位能手的产生要以年度工作实际和各级技术比赛成绩为根底,考核和测评相结合。推荐工作由人事教育科、工会、团组织提名,经联社主任办公会研究报地市“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评定。 第四条:获得各级青年岗位能手的职工,联社给予相应级别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1.县级青年岗位能手。优先晋职晋级分配住房上学深造,一次性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2.地市级青年岗位能手。除保证优先晋职晋级分配住房上学深造外,还优先安排到本系统先进单位XX县区城工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壹仟元。 3.省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按第2条奖励方法执行,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4.。如各级青年岗位能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青年岗位能手奖励标准高于本方法,按高标准执行。 第五条。对青年岗位能手的奖励以年度为时限,当年认定当年奖励。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