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师办职业健康平安、环境治理责任制 1.1.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在技术上对企业平安消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1.1.2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与标准;1.1.3 在组织新厂房、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卫生、平安及消防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使用;1.1.4 负责指导、审核平安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工程,保证技术上实在可行;1.1.5 检查现场作业的同时检查平安、环境治理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及时指导、催促处理有关平安、环境治理技术征询题;1.1.6 加强平安技术治理,积极采纳平安先进技术和平安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严峻事故隐患整改方案;1.1.7 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进展技术缘故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