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新型农村社保试点工作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3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制定方案启动实施。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新农保试点的区,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尽快制定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3月底前报市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有关区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尽快启动实施。对参保人员根底养老金的发放和缴费补贴,均从2023年1月起执行。 二、落实政府补贴资金,加强基金管理。各区市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市级财政对相对困难的区给予适当倾斜。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新农保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调动广阔农民的参保积极性;要加强督导调度,定期通报各区(市)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新农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已纳入国家和省级新农保试点的区市,要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制度,确保新农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