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社社员代表制度 为标准我县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工作,保证“统一法人改革后县联社社员代表产生的合理、合法性,根据银监会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发号)和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管工作意见(银监发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法。 一、产生社员代表遵循的原那么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 (二)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原那么; (三)兼顾全体社员利益的原那么; (四)表达社员代表结构与股权结构根本一致的原那么。 二、社员代表的主要条件 (一)必须是县联社的入股社员,政治思想素质好,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开展,有能力、有意愿参与信用社管理,能认真履行县联社章
2、程赋予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年满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经济头脑; (四)遵纪守法,老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投票权确实定方式 1.入资格股的社员实行一人一票; 2.入投资股的社员,在每人享有一票的同时,自然人按每增加投资股股增加一个投票权;法人按每增加投资股股增加一个投票权,投资股最高投票权为个。 全县信用社股本金总额为万元,其中资格股总额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投资股总额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资格股中,社会自然人为人,持有资格股.万元,法人为人,持有资格股.万元,职工为人,
3、持有资格股万元;投资股中,社会自然人为人,持有投资股.万元,法人为人,持有投资股.万元,职工为人,持有投资股万元。 四、社员代表的产生 (一)社员代表的产生工作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 (二)社员代表产生程序 1.社员代表总数。县联社社员正式代表总数确定为人。 2.社员代表结构。按股权性质分为资格股社员和投资股社员二类。资格股社员代表为人,占社员代表总额的%;投资股社员代表为人,占社员代表总数的%。其中:信用社职工社员代表占社员代表总数的%,为人;非职工自然人和法人社员代表占社员代表总数的%,为人。 3.社员代表名额确实定。 (1)对入资格股的社员代表名额确实定。按辖内现有
4、乡镇和XX县区区域划分为个选区,在确保每一个选区至少产生名社员代表的前提下,原那么上按每名左右自然人社员产生名代表。 (2)对入投资股的社员代表名额确实定。投资股社员代表原那么上按人产生名,各选区按照分配名额,在全辖范围内按每一名社员所代表的投票权的多少排序,从高到低产生社员代表(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社员代表)。 (4)职工代表的产生。由县联社和信用社分别选举确定职工代表。 4.推荐社员代表候选人。各选区按照社员代表分配名额,依据社员代表的根本条件,并就社员代表候选人遵纪守法、社会诚信情况等方面征求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意见,然后按:比例酝酿推荐辖内社员代表候选人,上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小组办
5、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各选区在上报候选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附候选人简历。 5.选举社员代表。各选区推选的社员代表候选人,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同意后,按:比例正式列为社员代表候选人,供辖区内的社员选举。选举方法以各村召开会议选举为主,也可采取请社员代签选票选举。人以上社员可联名推荐名社员代表。 社员代表应选自不同行业、部门、阶层,要突出地方经济特点,要有代表特点,按照代表根本反映股权结构的原那么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要有广泛的代表性。 6.社员代表公示。社员代表选举产生后,基层信用社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在各营业网点及本乡(镇)重要公共场所(处以上)张贴社员代表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并公XX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小组、市银监分局举报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成为农村信用社正式社员代表,发给社员代表证书。有异议的,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核实确存在不适合担任社员代表的,取消其社员代表资格,按上述程序重新增补社员代表。 7.社员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五、本方法经核准县农村信用社联社筹建后生效。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