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思考 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在市场监管方式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去年底,总局下发了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制定了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企业信用分类标准、企业分类管理措施以及相应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等制度,加快了监管方式的改革步伐,为基层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供了依据,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方式、形式和内容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为深入开展信用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
2、企业信用指标,量化分类标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成为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面对的一个新热点,这里结合我分局抓分类监管工作的实践,谈一点粗浅看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指标的设置问题 第一,企业信用指标的设置应使于基层理解和操作。众所周知,信用监管指标的设置是确定企业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前提条件,是能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的关键。国家总局在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中对监管指标和分类标准作了明确的阐述,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中第一局部“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与第二局部“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在工程
3、设置上联系还不够紧密,有些脱节,既设“指标项又设“标准项,容易造成概念上的混淆,同时,具体工程也过于原那么。如市场准入指标中的“年检申报材料、经营行为指标中的“对外投资情况及广告行为等表述不便于基层理解和运用,另外,“参考指标在分类中的参考程度也难以把握,因此,可以考虑把一、二两个局部的内容进行合并。在表述上,通过简捷易懂的格式化语言,将法规中有关市场准入、经营、退出的必要条款予以提炼和概括,统一并入企业信用分类标准中,易于基层理解和掌握,同时为编制计算机分类监管软件提供便利。 第二,企业信用指标设置应坚持以工商职能监管到位为目的。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使守信企业得到鼓励,失信企业
4、受到警示、惩戒或淘汰。因此,企业信用分类指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和研究监管指标涵盖的自身行政职能,对市场主体的评价主要看它的守法程度,防止把企业的全部经营信用状况作为信用指标设置的条件,如果把企业的经营效益及风险程度等也作为信用指标设置的内容,就超出了工商职能范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工商部门对企业实行信用评价,目的是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它与企业间的信誉评价以及社会公共评价是有区别的,行政评价是法律范畴,其他评价那么属于经济和道德范畴。信用指标设置无限制的扩大化,就容易在企业分类监管中发生行政职能嬗变,由搞行政评比到干扰企业经营,限制企业自由开展。 第三,企业信用指标设置应增加企业负责人的信誉状
5、况。人格信誉是社会经济活动中最珍贵的无形资产。作为一个企业而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信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但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信用状况,而且还会给整个社会的信用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设置企业信用指标时,要从长远考虑,借鉴兴旺国家建立个人信誉中心、设立个人社会平安号的做法,增加对企业信用行为起重要作用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乃至股东的信用记录,在对企业征信的同时,将其个人信用行为和在经济活动中的历史信用状况,如投资企业、纳税、守法、消费信用等一并作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参考指标,使信用指标设置更加完善。 第四,企业信用指标设置中守信企业分类应进一步细化。守信企业的根本条件是诚信准入、诚信经营
6、、诚信退出,且在整个过程中无违章违法行为,这一根本要求在市场运行中,绝大局部企业均能做到,如果将占相当比例的企业都列入鼓励机制行列,势必削弱诚信度高的企业的积极性,使分类监管失去意义。以我分局辖区企业为例,如果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划分,具备法人资格、年内无违法记录并通过年度检验的企业将占到全局企业总数的94.2%,这些企业均符合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中明确的守信标准,对辖区如此庞大数量的a级企业均实行鼓励机制,享受年检免审、免于日常巡查、开辟“绿色通道等待遇,就违背了建立鼓励机制的初衷。因此,对a级企业分类标准进一步细化,更加符合当前工商监管实际。我们在监管实践中,将a级
7、进一步扩展为aaa、aa、a三个档次,并重点对aaa、aa企业实施鼓励措,给予重点扶持,表达了一般与重点的区别,比较客观一些。 关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的量化标准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的量化标准,是在企业信用指标设置后,对指标中的具体工程按照一定方式进行量化,形成企业的分类等级。由于企业信用行为的多样性,用一种量化方式无法对其涉及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量化。因此,我们认为,应采取不同的量化方式,制定相应的量化标准,对不同的信用行为进行量化,如罚那么量化、分级量化、据实量化等。 1.罚那么量化。是针对企业有失信行为,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应罚那么处分的一种量化方式。实施罚那么量化,需要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执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分类,归纳出适用于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相关罚那么,形成企业的不同信用等级。去年,我们沈河分局对142部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罚那么进行了分类整合,依据罚那么规定的违章违法性质和程度,对警示行为、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进行了量化,确定了轻微违法行为(b级)17条,一般违法行为(c级)905条和严重违法行为(d级)721条,共计1643条,作为企业分类监管指标的量化标准,划定企业信用等级。 2.分级量化。是针对企业获得不同级别的荣誉称号或资质等级采取的量化方式。如重守企业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乃至区级几个档次,商标的知名程度、abc级广告资
9、质等级等,均可按照分级量化的方式实现信用分类。 3.据实量化。是针对企业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中的行为标准或道德标准,又没有相应的行政处分条款对其实施行政处分而采取的一种量化方式。如企业未按公司法的有关条款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未按程序进行选举而产生的董事会、监事会等行为。 4.累计量化。是指对企业受到屡次消费投诉、行政告诫及行政处分采取的累计叠加的量化方式。 上述四种量化方式,是我分局在企业信用分类中的一些初步探索和尝试,还很不全面,很不完善,还不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的全部,如量化方式之间的系数关系、违法失信行为的界定等,还有待于采用先进可行的评价方法、聘请专家调研、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精确计算,在
10、监管实践中进一步论证,以到达科学分类的目的。 三、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长效机制的途径和方法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除指标设置、量化标准、分类方式需进一步研究探讨外,还要在组织领导、监管模式和措施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现代监管理念。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大市场的客观需要,是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必然要求,同时,又是与传统市场管理理念完全不同的管理方式。为此,必须引导和教育全体监管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对信用分类监管的思想认识,认清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不是自己愿意不愿意、会干不会干的事,而是时代开展的必然趋势。走出传统监管模式,树立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现代监管理念,
11、已成为全体工商管理人员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因此,必须从现在开始,把学习信用监管新知识、研究分类量化新方法、掌握分类监管新本领作为做好工商工作的必修课,为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打下良好的思想认识根底。 2.搞好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作为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根底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全新的监管模式,它的每一条量化指标和监管标准,都与相关法律法规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它要求监管人员严格按照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分类,严格按照鼓励、警示、惩戒、淘汰四个机制的不同要求实施监管,变突击式监管为长效式监管,变被动式监管为主动式监管。因此,各级工商部门都要有培育大批信用分类监管骨干的紧迫感,把依法行
12、政作为对监管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网上培训、法规集训、以会代训等不同形式,指导和组织全体工商干部系统地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学习信用分类监管的先进经验,努力掌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根本概念和方法,提高监管队伍良好的执法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从根本上保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顺利实施。 3.抓好根底建设,保障分类监管落实。一是研制一套企业信用分类的计算机操作系统,解决信用分类监管的瓶颈问题。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已经开发的各类信用监管软件予以整合、优化,扭转信用分类软件多头开发,层次低、浪费大现状,形成适合工商部门信用监管实际、便于管理人员操作的软件系统;二是出台一套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法,解决信用分类监管有章可
13、循的问题。要对实施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加强调研,搞好论证,尽快出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法,并抓好试点,为全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提供依据;三是形成一套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制度体系,保障分类监管的有效实施。坚持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如信用监管系统管理制度、企业信用监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信用监管员行为规那么等,保障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落到实处。 4.加强横向沟通,确保信用信息完整。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最活泼的细胞,在经营中以创造经济效益最大化为根本前提,其活动范围在时间和空间上远远超出工商部门的视野。要准确掌握企业在不同时期的
14、信用状况,并根据信用状况实现对企业的长效监管,就必须加强工商部门与其他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和沟通,通过网络互动、联席会议、经济形势专题分析等形式,把辖区企业的各种不同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分析与整合,确保信用分类根底数据的准确性。 5.坚持常抓不懈,突出信用监管实效。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要注意研究和把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内在规律,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信用体系建设长远规划,将其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进行考核,常抓不懈,抓出实效。 6.倡导中介为主,逐步实现由工商部门主抓向政府导向、中介为主的过渡。对企业各类信用指标的认定任务,最终要由社会中介组织来负责。这是确保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正、透明的重要前提,也是对企业实施长效监管的重要途径。为此,要根据国家市场经济的开展进程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成熟程度,逐步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由现在的工商部门主管向政府导向、中介组织为主的过渡,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因素对企业的干扰。工商部门从现在起就要在企业的信用信息征集、分类指标设置以及计算机软件平台搭建等方面,考虑到将来与中介组织接轨这一因素,做好必要的铺垫和软硬件设备链接的准备,确保过渡“软着陆。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