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民政局县民政局 20192019 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作总结 县民政局 2019 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民政系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和县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行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动员部署。县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
2、风行风工作,摆上要位,精心部署。一是充实机构,加强领导。鉴于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局长担任行评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股室负责人分头抓,局行评办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联系实际,制定方案。我局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多次召开局务会研究今年的行评工作,认真总结分析了去年的行评工作情况。我局认真传达学习县政府纠风办关于行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今年民政工作的新要求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xx 年全县民政系统民
3、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民xx46 号)和xx 年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方案(明民xx47 号),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三是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召开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回顾总结了 xx 年行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部署了今年行评的各项工作。在深入动员的基础上,我局坚持抓好学习教育工作,采取每月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各股室进行业务交流,综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业务水平。同时,我局积极利用简报简讯、网络等媒体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据统计,截止目前共编发行评简报 19 期,我
4、局信息被省部级刊物或网站采用 3 篇;地厅级采用息 13 篇(其中福建民政 11 篇);市局采用 14 篇(三明民政 13 篇);县级采用 32 篇;调研文章县级采用 1 篇,营造了良好的行评工作氛围。(二)广开各方言路,聚集群众意见 一是问卷调查,广集意见。向各个单位和社会各界发放明溪县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函,从依法行政、落实政策、廉政勤政等八个方面内容开展满意度调查,并收集意见和建议。经统计,我局共发出意见函 70 份,目前已回收 64 份,对民政部门评议内容综合评价满意率达 100%,未征集到意见和建议。二是走访座谈,查找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动民政干部职工
5、开展四下基层活动,通过走村入户,了解情况,体察民情,征求意见,澄清问题。活动开展过程中,深入城关乡和雪峰镇,共走访 12 个民政服务对象,着重从政策落实、资金发放、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询问并向他们征集对民政工作是否有其他意见和建议。经过调查了解,走访对象对我局和乡镇的民政工作均表示满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11 月,我局组织开展行评工作内部自评和股室互评活动,共计 2 批次,40 余人参加。三是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我局根据明溪县 xx 年民政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方案中的共性评议内容和个性评议内容,从信息公开、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等十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问题情况共计 5 条,整
6、理归纳成明溪县民政局 xx 年政风行风查摆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时间和目标。(三)落实选题评议,提升救助管理水平根据市民政局选题评议工作部署,我局仍将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救助管理工作定为 xx 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调整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分工,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等方式查摆问题,共查找出四个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一是加快县救助站办公软硬件设施建设,提出包括救助站功能室布局、装修、设备购买清单以及所需经费等相关内容的方案,并上报局领导。二是推行县救助管理站站务公开,通过文件精神传达、宣传栏、展板、网上公布等途径推进站务公开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县救助站各项规
7、章制度。目前已制定包括备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在内的相关制度。四是加强救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参观学习和工作培训,加强对外交流,提高救助人员业务水平。二、结合行风建设,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发展我局始终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推动民政中心工作的重要手段。(一)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发展。xx 年 1 月起,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 1900 元提高到 2100元。截止 xx 年 10 月,城市低保救助 309 户、578 人,占城镇人口的 2.2%,发放资金 159.37 万元,当月人均补助 262
8、元。农村低保救助 1468 户、3420 人,占农村人口的 3.8%,月人均补助水平为 131 元,发放资金 460.13 万元。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一是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 xx 年 4 月 1 日起,我县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原每人每年 4440 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5040 元,集中供养标准从原每人每年5340 元提高到每人每年 6060 元。二是推进农村五保互助幸福园建设工作。目前 3 个试点项目均已动工兴建。城乡医疗救助稳步推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从 xx 年起,将城乡医疗救助基本政府筹集标准从每人每年 130 元提高到 200 元。1-10 月,实施城乡医疗救助 2
9、079 人次,救助金额 99.11 万元。其中住院救助 1012 人次,救助金额 91.51 万元;门诊救助、二次救助、定额救助等 1067 人次,救助金额 7.6 万元;资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 7588 人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 53.116 万元。流浪救助管理取得实效。加强街头巡查,开展主动救助,提高日常救助的广度、深度和增加救助巡查密度,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截止 10 月底,共救助了 343人次(其中残疾人 17 人、危重病人 9 人),累计支出救助金 24.15 万元。抗灾救灾工作有序有效。一是做好灾害救助。今年,我县遭受风雹和洪涝灾害的袭击。灾情发生后,县乡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全过程综合做好备灾、防灾、抗灾、救灾等工作;二是做好灾民困难救助。为确保灾民安全渡过冬寒春荒困难,及时做好灾民冬寒春荒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截止目前累计下拨冬令救助资金 65 万元,棉被1000 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