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一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效劳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那么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那么,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
2、遵守的行为标准。在工作中,严格标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效劳,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标准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挖苦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
3、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开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那么,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