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交流 标准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转段以来,我院坚持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新标杆,作为标准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保持力度、保持韧劲,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查摆自纠。按照标准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最高检通报的典型案例、省院指出的司法办案中常见违法违规问题和意见征求阶段收集到的各类意见,组织干警自查自纠,着重围绕不标准司法行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深入分析,认真查找不标准司法行为的习惯性做法和想法。 二是更加注重思想剖析。要求全体干警就各自查摆发现的问题,写出对照检查材料,并由业务部
2、门负责人对所属干警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审。坚持做到三个把关,即对问题把关,不谈问题不过关,避重就轻不过关,只讲共性问题不见个性问题不过关;对剖析把关,不剖析不过关、隔靴搔痒不过关、不见思想剖析不过关;对整改把关,不提整改不过关、方向不对不过关、措施不具体不过关,切实使对照检查抓住关键、找准根源、有的放矢。 三是更加注重整改落实。就边查边改中已落实的整改措施进行听、查、纠。“听重点是听取相关责任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汇报;“查重点围绕执行现场检查,查看执法过程是否还存在不标准行为,执法对象的合法权利是否受到应有的保护。“纠重点在于现场办公随机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的方式随时到场检查,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不标准问题。通过这种形式,最大程度保证了整改的效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