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监察站长平安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煤矿平安监察条例和煤矿平安规程赋予本单位各级领导的职责和权限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二、参加制定并催促检查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执行情况。三、催促矿长按时召开平安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认真研究落实措施。按时总结平安工作情况,经常向矿长汇报平安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四、参与或组织经常性的平安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基层,现场头面,发现不平安因素,当即停产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下达平安监察意见书,催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2、认真落实整改,并组织检查验收。经常参加或组织有关人员对平安设施装备、仪器仪表进行试验和检验,确保各种平安设施、仪器仪表灵敏可靠。五、催促检查安技费用、通防资金工程落实情况,保证平安的必要投入。负责本单位“三同时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三同时原那么施工的改扩建工程不准投产。六、催促行政领导建立平安奖励基金制度,并按要求监督管理使用好奖励基金。配合行政工会积极开展平安活动,及时表彰奖励平安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三违行为。七、催促行政定期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方案的实施情况。指导平安教育部门开展好平安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全员素质。八、负责做好专职安监员的思想工作,组织学习好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监察水平。定期召开各种平安例会,指导好区队群众平安网员活动,经常对群监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发挥专监结合平安监督作用,努力控制事故发生。九、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方案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生事故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救及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有关事故责任者,及时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各种资料。按照“四不放过原那么做好各种事故处理结案工作。十、按照上级规定做好监察内部业务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