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推进扩权强镇工作意见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扩权强镇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现就推进乡确权强镇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扩权强镇这一机遇,承接好上级各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和人事建议统筹权,全面建立人事权、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权责利相一致的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接管上级各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和人事建议统筹权,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开展,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广阔群众的法治意识,全面打造便民
2、高效的效劳型、法治型政府,为全面推进“绿色生态、和谐幸福、文明开放新建设奠定坚实的人、财、物根底。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人事管理 财政所、林业工作站、民政和社会保障效劳中心、农业效劳中心、人口和方案生育效劳中心、综合文化站的人财物含组织关系、人员编制、工资关系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对口县直职能部门指导。县直部门在乡设置的派驻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其党组织关系由乡管理。乡安排部署中心工作或重大临时性任务时,派驻机构服从乡党委、政府的指挥调度。派出所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列席乡党政班子会议。 乡党委、政府负责对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股级职务的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
3、先审核、后任免、再备案的方法,行政岗位职务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事业岗位职务任免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对县派驻机构干部的任免、调整乡有建议权。县派驻机构干部年终考核由主管单位和乡党委、政府共同负责,考核等次的评定以乡为主,并提出书面建议,主管单位予以确认,对工作不力的,乡党委可以提出书面调整建议。 二扎实承接好下放权限 所有下放、委托到乡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乡便民效劳中心,公开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效劳。 三创立工作平台 1、组建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按排分管城建国土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抽调两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熟悉乡情、村情的干部任正副大队长,聘请4名曾任村干部的人员为执法队队员
4、。执法队员的工资待遇采取保底加绩效的方式进行,由乡财会及执法收入共同承当。执法队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行使乡圩镇建设、“两违整治、林政执法、矿产执法、城管执法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职能。 2、完善便民效劳中心。设立便民效劳中心,人员主要由民政、社保、人保、计生、林管、国土、城建、司法等职能部门抽调组成,主要负责乡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效劳及管理、证件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的查询。 3、建立公共资源交流中心。安排两名工作经验丰富、对乡情熟悉的本乡干部为公共资源交流中心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集中办理各行政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转让,标准各行政村对资产、资源的处理行办。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
5、3年11月12日-11月20日 1、加强与此次下放权限部门的协调沟通。一是强化与财政局、民政局、林业局在人员关系承接上的沟通,承接好财政所、民政所、林业工作站人员的工资管理。 2、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召开民政、财政、林业、劳保、人保、农业、计生、国土、司法、派出所、执法大队、公共资源中心等所站负责人会议,重点研究各所站承接的职能工作,提出适合各所站工作开展的试行制度及试行工作流程等。 3、研究制定各个职能的奖惩措施。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业务培训阶段2023年11月21日-2023年元月10日 邀请县民政、财政、林业、劳保、人保、农业、计生、国土、司法、派
6、出所、执法大队、公共资源中心等专业人员对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的相关培训。确保乡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流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元月10日起 民政、财政、林业、劳保、人保、农业、计生、国土、司法、派出所、执法大队、公共资源中心等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按照县相关职能部下放权限开展好各项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元月10日-元月20日 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开展,民政、财政、林业、劳保、人保、农业、计生、国土、司法、派出所、执法大队、公共资源中心等部门提出适应各自部门工作开展的制度、工作流程、奖政措施等,并乡党委政府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乡党委、政府审批后挂牌。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乡属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乡扩权强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便民效劳中心,负责上下协调工作。 二严格加强管理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各项新接管的权利。上级各部门下放委托的各项权利都要依法行使,严禁违规操作、变相使用,出现问题由具体实施人员负责。二是加强对各合并所站人员的管理。新并入乡统一管理的工作人员,均参照乡政府已制订并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与原乡机关干部同奖同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