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企业交通平安责任书 为了明确平安生产工作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和公司对平安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企业平安生产和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平安生产责任书。 一、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平安生产(包括交通平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平安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效劳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平安生产中的各
2、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将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平安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平安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平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平安意识。 七、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平安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
3、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平安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平安法规,确保平安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平安,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平安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平安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平安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平安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平安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单位: 责任人: 日期: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