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促律师业新开展的汇报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入世,给律师事业的开展带来新的形势,为了应对机遇和挑战,近年来我们在省厅的具体指导下就引导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方向开展,进行了一些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今年有7个律师事务所经过磨合合并为3个所,在建规模化事务所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共识 国资所改制后,我市的合伙、合作所不少是三五个律师,在一个所的招牌下,各办各的案,各创各的收,相互之间缺乏配合、支持。需要的人才难以引进,已有的人才不断向外所流失。面对“入世,如何尽快改变这种规模小、人员少、业务弱的现状,成为我市律师和管理部门都在
2、思索的问题。 在市委领导的关心和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市局、市律协专门组织课题组,对南京律师业开展战略进行调研,先后组织去德国、瑞士、香港考察,去上海、北京参观,请北京、深圳的律师界同行来宁介绍经验。大家开阔了眼界,认清了形势,统一了思想,在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理念上达成共识。 第一,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是培养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开展,我市律师的业务领域竞争主体呈现多元化,竞争程度日趋剧烈。从南京法律效劳市场看,我们的法律效劳与南京经济开展水平还很不相称,与我们应发挥作用还存在着距离。社会经济生活由过去单一向多元化开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法律效劳业效劳的领域越来越宽,并且向着
3、更深更细的方向渗透。经济、政治生活的涉法问题,越来越多,错综复杂。因此,形成规模,增强实力,搞好特色效劳,发挥团队作用,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第二,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是认真贯彻落实部、省会议精神,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需要。 今年2月,司法部、司法厅召开了全国、全省律师管理工作电视 会议,张福森部长在会上分析了国际上律师法律效劳的形势后指出:我们的律师管理和律师队伍建设迫切需要加强提高,以更多的与WTO规那么相适应,更好地与国际水准相适应,使我国律师业更好地走向世界。段正坤副部长在讲话中那么明确要求:要扶持和培养一批高层次、规模化、综合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省厅领导和律管处在不同场合屡次鼓励和要求
4、南京在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省厅还制定下发文件,对规模化律师所提出要求,并把不够省级规模化的两个所放到我市和我市玄武区管理,率先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方面采取行动作出表率,这些都给我们南京极大鼓舞,鼓励我们加快了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步伐。 第三,建“规模化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业自我开展的需要。 适应社会开展是律师业开展的内在要求,从社会开展的趋势来看,近一、二十年来,各行业联合兼并已经成为世界潮流。从南京律师事务所状况看,南京律师业与全国律师业兴旺地区及省所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与南京省会城市地位还很不相称。去年底,我市共有76家律师事务所,692名注册律师,每所人均缺乏10人,最高年业务收入的律师所仅为500多万元,大多数律师事务所规模小,人员少,业务弱,这与法律效劳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相适应,影响了我市律师业的进一步开展。因此,加强我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已势在必行。从这些年的律师工作实践看,但凡规模化建设着手较早,措施有力的,应对法律效劳市场变化的能力就强,反之那么弱。从社会对律师法律效劳的需求上看,社会开展进步,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律师法律效劳只有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符合时代开展规律,适应时代要求,更好地为社会稳定经济开展提供法律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