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居保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政策调整方面 1、缴费标准、补贴及缴费年限 2023年缴费标准设为。参保人员每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2023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共7个档次。 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20230元档次,由政府代缴。按年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标准200元档次补贴30元,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居民自愿选择、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有经济条件的中青年居民选择较高标准缴费、长期缴费,以提高自己将来的养老金水平。 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距领取年龄缺乏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
2、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待遇领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局部组成,支付终身。 (1)根底养老金适时调整,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2023元。满65周岁后,根底养老金在基数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根底养老金在基数根底上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根底养老金在基数根底上每人每月增加3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资助及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系数139(余命月数)。 (3)年限根底养老金和65周岁以上高龄根底养老金两项政策可叠加享受。 待遇领取人员
3、领取资格确认工作 按照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要求,坚决杜绝协办员打钩认证,集中认证等现象。二季度我市累计未认证人,剩余人数较少的乡镇有,剩余人数较多的有,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每季度应认证的全部认证。 各乡镇要对未完成自主认证暂停发放人员尽快进行逐一核实,并完成认证,做到应发尽发。 火化追回情况 2023年3月25日下发死亡冒领人员名单共涉及我市人,其中系统终止状态人,暂停状态人,正常发放状态11人,名单下发后我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分乡汇总并逐笔核实追回金额,将追回通知单及明细一并发放到各乡镇,截至目前共追回死亡冒领人,元,还有人,元尚未追回。剩余人数较少的有5人、剩余人数较多的有。请乡镇劳动保障所加大追回力度,要求在月份清零。 待遇支付今后工作安排 待遇支付科每月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待遇发放,发放失败人员信息及失败原因会及时发放到公共邮箱,请各乡镇及时通知本人进行处理,保证待遇领取人员能按月足额领取待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