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建立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的思考 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是指促进机关党组织工作按照自身规律有效运行和开展,保障其作用发挥的各种政策、制度、标准的总和。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是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必要条件,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的工作保证。为此,我们按照构建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要求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就如何建立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作了一些思考。 一、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的现状与分析 近年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始终抓住加强党的建设这一根本不放松,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包括机关党建的决定和意见,例如市委在九届三次全会
2、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的决定中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机关党组织的管理体制更趋完善,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党组织活动更加标准,党内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广阔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创立一批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围绕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市委专门下发了贯彻中共XX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标准。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文件精神,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使机关党的工作逐步制度化、标准化,扎实推进了机关党的建设,保证
3、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但是,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来衡量,机关党的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就机关党组织的工作保障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五个不够到位: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局部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片面地理解开展是第一要务,把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割裂或对立起来,重经济、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没有把党建工作看成是一门科学,把党务干部当作是人才。指导思想上出现的偏差,影响到了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影响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影响到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正确评价和定位。由于领导思想上的
4、淡化,导致了对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上的浅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条件保障上的弱化,工作指导上的简单化。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自身的思想认识也不到位,认为机关党组织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不起核心领导作用,只是搞搞协助监督,缺乏领导权威,工作没地位,很难有作为,思想有畏难,工作一般化,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机关党组织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一把手抓机关党建的责任制不落实。以致少数单位出现不重视、不关心、不支持机关党建工作的现象,使机关党建工作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二是行政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落实不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机关
5、党组织的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但在实际工作中,行政负责人不愿意分管机关党建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兼任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职务排位逐步靠后,由于具体分管领导也不太愿意从事机关党建工作或分管领导不落实,致使机关党建工作在领导力量、工作落实上又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三是机关党组织专职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在年机构改革中,虽然从职数上解决了机关党务工作有人干,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能干事、干好事的问题。有的是照顾年老的,有的是照顾解决职务或因行政业务工作能力较弱而转岗的,从所配备的专职党务干部的根本情况来看,有一局部专职党务干部,不太具备岗位素质的要求,不熟悉、不
6、热心党务工作,仅把到这个岗位工作作为解决自己职务的一个时机。目前,县(市)区的这个问题更突出,机关党组织中几乎没有一个专职党务干部。四是“双肩挑的党务干部工作很难到位。目前在设机关党委、机关总支单位担任支部书记的大都是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因业务工作任务重和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及奖惩机制等原因,客观上造成不少同志不愿意做和不会做党务工作或工作精力不到位。 (三)工作条件保障不够到位。必要的活动经费是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的根底。省委实施意见规定“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行政经费预算。目前,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党员教育活动经费已按所辖党员数每人每年元由财政核拨,工作经费根本得到保障。但大局部县(
7、市)区没有得到解决。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经费没有单独设立科目,列入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县(市)区机关的党费没有由机关党工委统一收缴,也没有给予本级党工委和机关党组织一定比例的留存,所需经费有的是年初给个指标,有的是通过组织部和分管领导临时审批,不利于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 (四)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党员进行监督。条例规定:“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并明确规定了机关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任务有八项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
8、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机关党组织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但这些要求,目前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还没有完全得到落实。 (五)鼓励机制不够到位。工作中还缺少一套完整的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如对党组(党委)是否重视机关党的工作,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是否卓有成效,党务干部的岗位职责是否履行到位等,还没有建立起完善有效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方法,致使重视与不重视、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尽管有评先的方法,也评出了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干部,但对那些不重视、干得不好的单位和组织及个人缺乏鞭策鼓励的方法。另一方面,对
9、党务干部的认识有误区,关心、关爱不够,没有把党务工作看成是一门科学,把党务工作岗位当作是专业岗位,把党务干部视为人才,往往认为这是可有可无的工作,是谁都可以干的事情,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得好的岗位。工作中只使用不培养,只要求讲奉献,很少给予精神上的关心、政治上的关心和物质上的关爱,特别是使一些“双肩挑的党务干部感到压力大,没干头,以致不同程度地挫伤和削弱了党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导致了相当一局部党务干部不愿意干党务的问题。 二、建立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的途径与对策 如何构建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一)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
10、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稳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局部,各级党政机关是党的执政职能的直接承担者,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充分认识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作风和能力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党执政的组织根底的稳固,关系到党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意图的落实和执政成效的好坏;充分认识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充分认识到,党组(党委)不抓机
11、关党建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工作就是不称职。正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的:“加强机关党的工作,首先是党组书记、部长等主要领导干部要重视,要亲自抓,切实支持机关党委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如果部长不重视党的工作,党组书记不带头,单单让机关党委去做,那是不行的。胡锦涛同志也曾在中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指出:“应当明确,中直机关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不仅在履行部门职能,完成为中央效劳的工作方面,对中央负责,同时也要在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对中央负责。要真正做到抓机关党建与抓农村、企业、社区、学校的党建工作同步进行,突出机关党建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把机关党
12、建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思考,去把握,做到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真正把机关党的建设摆上位置,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在认真贯彻党章条例等纲领性文件上下功夫。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一系列章程和条例,对党员和党的组织的权利、义务、组织设置、工作职责等都作了十清楚确的规定和要求。近年来省、市委针对新形势新情况,也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决定和意见,例如省委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浙委()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号),市委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
13、)号)等,文件已不少,关键是要真正落实,只有认认真真、切切实实的执行好这些文件,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影响和制约当前机关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中的“党组(党委)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合理设置机关党的组织、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工作条件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才能得到较好解决。 (三)在用好现有载体和方法下功夫。实践证明,近几年来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所运用的“机关党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争先创优、创立“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公示制度、“开展党员公示制度、“党员干部进社区制度,县(
14、市)区开展的“星级考评,动态管理、评比“双五好等载体和方法,都较好地为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保障。因此,我们要坚持这些已被实践证明的成功做法,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在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要认真做好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培养、选拔工作。首先要明确机关党组织的书记必须按规定由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分管政工的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并要把那些真正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综合素质好的干部任用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真正建立起一支党性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党务干部队伍。党工委要继续定期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做好新上岗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二是
15、要按照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规定,配备好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做到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职数到位,专职人员责、权、利到位,坚持真正“专职,防止名有“专职,实为“兼职,分散、弱化党组织工作精力的现象发生。今后,各单位配备的专职党务干部应由市直工委来考核审批,以提高专职党务干部的质量,为搞好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保障。三是要积极推进专职党务干部交流工作。要为党务干部的成长进一步创造条件。要把机关党组织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岗位,加大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好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满两届应进行交流的要求。四是要实行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同期部署,同步考核,同样奖惩。防止把
16、从事党务工作看作是额外负担,以利于表达鼓励机制的公平性,有利于调动“双肩挑人员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改变机关局部同志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的现状。 (五)在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上下功夫。机关党的工作,必须要通过构建市委高度重视,党工委统一规划部署,部门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是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一是要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工作议程。市委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机关党工委对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强联系和协调。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分管领导牵头召开组、纪、宣、党工委等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