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及对策小编整理 第一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土地的利用也逐渐增多,但是人们对于土地的利用还是比拟低的,尤其是城镇对于土地的再开发问题引起了广阔人们的关注。我国虽然土地资源丰富,但真正能够够人们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还是比拟少的。尤其是,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只能循环利用,人们只有让土地处于良性循环才可能发挥出土地的最大利用价值,给人们带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因此重视城镇土地再开发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本论文所探讨的就是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城市开展;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
2、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2310-051-01 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土地资源为我国经济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根底支持,但我国对于城镇土地的利用效率却很低,本论文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及对策做了一下探讨。 一、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存在的原因 在我国许多的城镇在进行规划时就把城镇规划的很大,根本上都是在比谁的城镇规模大,比谁的城镇扩展速度快,但对于城镇其他方面的问题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在有些城镇它的经济并不怎么兴旺,有的甚至还存在财政问题,对于城镇来说它的财政收入都是有限的,它很多的经济来源靠的都是土地的转让,据调查,有些的城镇他们的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是靠转让土地的收入来维
3、持的。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的存在,我国许多的城镇可能为了开展自己的经济,提高自己城镇的管理水平,就会对各种我你爹的规划就会进行相应的审批,但这样就很容易出现漏洞,造成土地的乱使用,由于审批没有规定,而且要求的程度也不同,这样对于土地来说就容易造成违法建设或者监管失去控制的现象。在许多城镇工业建设中,一般负责开发运营的都是公司,但我国城镇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对于招商引资就缺乏眼光,使得引进的企业额都是一些层次低,没有竞争力的企业,这样就使得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形成了一种恶性竞争,对于土地再利用的效率比拟低,这样不仅造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还造成土地了资源的破坏。还有些城镇比拟落后,对
4、于招商引资重视缺乏,使得城镇许多的土地都闲置在那里,城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得不减少价格来租给规模小的企业,这样对于土地的再利用效率就会造成恶性循环,是不利于土地的开展的。 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端正思想态度 对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问题首先考虑的就是要以市或者县的中心为中心来做城镇的整体规划,必须要符合我国的规划的法律法规,要使得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没有争议。在进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时候首先要进行调查,要把城镇需要改造的旧住宅区自己其他的不用或者违章的都要纳入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中去,对于那种已经建成但是不符合标准的是要进行再一次的调整,尤其是没我在国家规定范围了而且是禁止
5、实用的建筑就更应该进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于破产或者是企业经营比拟困难的都可以进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于国家命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国家要求的都可以进行再一次调整,进行进一步规划,进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二相关人员应该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对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积极进行调查,要充分的利用相关调查成果,采用科学的手段理论方法来进行准确的分析,对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要有一个科学的,有依据的初步规划。在这个根底上面,要共同发挥各自的职能权利,相互的探讨分析,再进行最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确实认,然后进行实地考察,看能不能顺利开展,是否符合实际,在进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时候要特别注意
6、对于城镇低效用地的范围进行再一次确认,要对它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进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时候一定要有专门的,科学的规划,要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进行规划,要建立档案,还要建立数据库,对于所有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规划都要有备份。 三要重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空间利用 随着社会的开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稀缺,这就对于我国土地的再利用就提出了更好的要求。现在对于土地的利用多提倡的是多维空间的的利用,这样可以增加建筑的容积,减少土地的空间,增加了人们对于土地利用的效率。在我国许多的城镇对于土地的利用都是多维的,像修建商场
7、,停车场等,都是在地下修建,这样就可以减少大的先用土地的空间,可以充分再开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减少了对于耕地的占用,给我国城镇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对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问题政府应该高度重视,指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要落实到位,不能只说不干事,要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做到真正的监管,政府还要为城镇的开展提高许多的优惠政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人们对于土地的利用不合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问题成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二篇: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的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
8、划20232023年等要求,为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现就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开展理念,推进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新型城镇化开展,鼓励土地权利人自主改造开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标准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镇更新改
9、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城镇建设用地人口、产业承载能力,建设和谐宜居城镇。 二根本原那么。 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规划先行,对改造开发的规模、时序等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改造开发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坚持市场取向、因势利导。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鼓励土地权利人、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开发,形成形式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增强改造开发的动力。 坚持公众参与、平等协商。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提高改造开发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受益权;建立健全
10、平等协商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做到公平公正,实现和谐开发。 坚持利益共享、多方共赢。建立完善经济鼓励机制,协调好政府、改造方、土地权利人等各方利益,实现共同开发、利益共享;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特色风貌和保障公益性用地,统筹安排产业用地,实现经济开展、民生改善、文化传承多赢。 坚持因地制宜、标准运作。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开展水平、开展定位等,依据城市总体开展布局,合理确定改造开发的方向和目标,分类实施;严格遵循改造开发要求和程序,切实加强监管,保证改造开发工作标准运作、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标准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得到增强;城镇用地结构
11、明显优化,产业转型升级逐渐加快,投资消费有效增长;城镇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明显改善,城镇化质量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能力不断提升。 二、加强统筹引导 四明确改造开发范围。本文件规定的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平安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XX县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可列入改造开发范围。现状为闲置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等,不得列入改造开发范围。市
12、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城镇低效用地的标准,严格控制改造开发范围,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推进调查摸底和标图建库。开展低效用地改造开发的城镇,要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摸清城镇低效用地的现状和改造开发潜力,查清土地权属关系,了解土地权利人意愿。拟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后,要将拟列入改造开发范围的城镇低效用地标注在遥感影像图、地籍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夯实管理根底。 六强化规划统筹和方案实施。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组织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改造利用
13、的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安排根底设施、公益设施等用地,统筹城镇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等,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康有序推进。专项规划经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照专项规划,工程实施单位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开发工程规模、开发强度、利用方向、资金平衡等,报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工程实施方案均向社会公示。 三、完善鼓励机制 七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改造开发。除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规定或者约定应当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
14、下,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开发。原划拨土地改造开发后用途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改造开发土地需办理有偿使用手续,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原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改造开发后提高厂房容积率但不改变用途的,可不再增缴土地价款。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效劳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工程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改造开发需变更原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规划修改和用地手续。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有开发
15、意愿,但没有开发能力的,可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招拍挂,并给予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合理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应当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补偿标准等执行。 八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征收后进行改造开发,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积极参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地区,可按照改革试点要求,采取自主、联营、入股等方式进行改造开发。 九鼓励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结构。各地要制定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退二进三的政策措施,调动其参与改造开发积极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企业迁址重建的,除享受改造开发政策外,要在用地选址、土地审批、用地规模与方案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十鼓励集中成片开发。鼓励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低效利用地块,申请集中改造开发;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可根据申请,依法依规将分散的土地合并登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可一并进行改造开发,但单宗零星用地面积原那么上不超过3亩,且累计面积不超过改造开发工程总面积的10%。低效用地成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