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 2023年,我市将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进一步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办发202217号、闽委办发20226号、南委组综202336号、武委组综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乡村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标准和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表达;是完善村民自治,开展社会
2、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开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标准化轨道,有效解决了农村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突出问题,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开展。但还存在少数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工作程序不够标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纵深推进。对此,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增强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进一
3、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对村两委干部有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基层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基层干部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这一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广阔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标准运作,不断提高村务公开工作的运行质量 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标准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标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 1、村务公开的内容。凡本行政村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和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向村民公开。具体内容包括: (1)本村经济社会开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
4、方案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方案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村集体经济工程和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的实施情况; (5)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收支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粮补、油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政策落实情况; (7)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
5、方面的开支情况; (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方案生育指标安排、落实方案生育措施和方案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9)村党组织的任期目标和重大决策,党员大会的重要决议,开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挂钩联系群众、扶贫帮困等情况;村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情况; (2023)村民质询或意见的答复和办理情况,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2、村务公开的形式。实行定期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以定期公开为主;实行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以文字公开为主。 村级事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有: (1)在群众聚居、方便观看阅览的地方设立固定村务公开栏;在村部公开栏附近设立意见箱;每月确定一天为村民
6、信访接待日、质询日; (2)在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上进行公开; (3)通过发放公开信、入户通知单、明白卡、小册子和播送、电视等媒体公开。 村级财务公开要做到“五公开: (1)事前公开。村财务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应事先张贴公告进行公开,让村民群众知晓。 (2)标准公开。乡镇(街道)纪检、会计效劳中心要统一设计村民群众容易看懂的村财务公开报表,对村财务收入、开支情况做到逐一细项公开,严格标准“其他科目。 (3)集中公开。村级财务开支票据经乡镇(街道)会计效劳中心集中审计后,要将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在乡镇(街道)会计效劳中心集中进行公开。 (4)广泛公开。除在村部固定公开栏及
7、时公布村财务报表外,还应在各自然村(或户)进行公开。 (5)定期公开。每个季度由乡镇(街道)纪检、会计效劳中心派人到各村张贴村财务报表,按时进行公开。 3、村务公开的时间、程序。除涉及需长期公开的村级事务外,其他村务公开内容可分为年度性、常规性、临时性、即时性四种。村务公开程序要严格遵循“提议审查确定公开反响整改建档等七个环节进行。确保公开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按武委组综20234号文件执行。 (二)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三、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 必须坚持一手抓公开,一手抓管理,通过建立工作标准,把民主管理贯穿于公开工作的全过程。 (一)标准民主决策制度 全面推行民主听
8、证重大村务票决制度。凡涉及村务的重大事项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根据议题和内容,选取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或户代表进行听证票决。听证票决的程序要严格按照“拟定听证票决议题确定听证票决代表召开听证票决会议修正完善听证票决内容票决听证内容公开(通报办理情况)(纠正执行偏差)建档等环节进行。听证票决会的时间,应从农村实际出发,集中有关议题进行;有紧急和重要事务,可随时召开。具体按武委组综202222号文件和武委组综20234号文件执行。 (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1、建立村委会印章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将印章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的保管人,由村民委员会提
9、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其他人不得管理印章。印章的管理使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日常工作需用印章的,须经村民委员会主任同意;凡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好印章使用的记录备查。对不经批准擅自用章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管理印章人员的责任。 2、建立重大经济活动备案制度。村重大经济事项、经济活动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后,在实施前应将有关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乡镇(街道)会计效劳中心存档备案,作为乡镇(街道)会计效劳中心开展财务监督依据。 3、建立乡镇(街道)村招投标委托制度。乡镇(街
10、道)成立乡镇(街道)村招投标领导小组和招投标委托中心,具体负责主持乡镇(街道)村招投标的各项工作,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做出决定,与“招投标委托中心签订招投标委托协议书。凡涉及村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拍卖、山林权属转让、茶果山承包、土地流转、工程建设发包等事项均需在“招投标委托中心主持下公开进行招投标。具体程序如下: (1)村党组织、村委会提出招投标事项的初步意见并公示,经召开党员大会征求意见建议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证票决。 (2)村成立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代表和挂村领导等参与的招投标评估工作小组,对招投标工程进行评估,提出客观准确的标的,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票决通过。
11、(3)村委会将上述程序的书面材料报“招投标委托中心审核,再由“招投标委托中心报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招投标领导小组在五天内做出审查结果答复,由“招投标委托中心将招投标工程向社会通告。 (5)“招投标委托中心组织招投标会议并进行招投标,协助中标方与招标方签定标准性合同。 4、建立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制度。乡镇(街道)要在经管站(或会计效劳中心)设立专户,认真执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要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账册,单独对征地补偿费收支使用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征地补偿费村提留局部,行政村内部要相对平衡,村集体对各村民小组提取比例应当统一,防止引发矛盾。留归村集体的土地补偿
12、费全部纳入公积公益金科目进行核算,用于开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支出时要按照财务管理有关程序进行并向村民群众公开。 5、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各村必须编制年度财务收支方案,管理费用实行限额管理,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标准和年度最高限额,并报乡镇会计效劳中心备案。乡镇(街道)要根据村人口数、村财收入情况制订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方法,由各村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杜绝以各种名义乱发奖金、补贴等现象。 6、加大村级债权清收力度。乡镇(街道)要在债权债务清查的根底上,成立由司法、纪检、监察、信访、农业等部门组成的债权清收领导小组,对于村办企
13、业、山地果园、林场等单位欠村集体的承包款,以及个人向村集体的借款,乡村要应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大催收力度,清收债权还债。要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和台账管理制度,村集体按季度上报村级债务的总量及其变动情况。乡镇(街道)要对新增债务的主体资格、借款决策程序、借款用途进行审查,及时制止新增不良债务。 7、严格村级资金管理。各村只能设立一个帐户。村集体收入的各项资金应及时缴存各村的银行或信用社户头;或由会计效劳中心在银行或信用社设立总户头,各村在会计效劳中心设立分户。由村集体出具委托书,将村级资金委托会计效劳中心代管,资金来往通过会计效劳中心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坐支、平调、挪用村级集体资金。因工作需要委
14、托他人代收款项的,应于2023日内予以结算。严禁白条抵库,村集体应及时清理未入帐单据。对于历年遗留单据,要由村集体提出处理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进行账务处理。 (三)健全民主理财制度。 1、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可合二为一)。其主要职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参与制定本村财务方案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开展一次理财活动。村民对本村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时,有权委托
15、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村干部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村级财务收支票据、财务公开内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分类作出处理意见。理财小组审核原始凭证过程,要在由XX市经管站统一印制的“民主理财记录簿上登记,参加审核的理财小组成员要逐一签名。 2、标准村级财务审批制度。村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再由村报账员上报乡镇(街道)会计效劳中心做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开支由责任人承担。具体审批程序如下(各村可结合本村实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审批金额): (1)财务开支在202300元以下的,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盖章),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 (2)财务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