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车平安责任书 学生乘车平安 责任书 签订三方:学校、车主、学生家长 为解决局部学生上学远、上学难等问题,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平安,防止发生交通平安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平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由所乘学生的家长意愿,自己乘租,纯属家长个人行为,不属学校租用。如发生交通平安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平安要求或无平安保障的车辆。 三、.学生上下车指定地点由三方确定,上下车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学校变更作息时间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与车主,家长必须按时将学生送达指定地点,由车主按时进行接送,双方均不得提前
2、或延迟,否那么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车主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保障平安接送学生。不得超载。不得超速。不得出现任何过失。否那么由此引起的责任事故由车主全部负担。 五、学校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交通平安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那么,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学校和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前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不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1 六、学校和家长必须向学生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和学校,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平安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4、驾驶员酒后驾驶。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平安隐患的情况。 七、驾驶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交通、学校等部门的检查。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学生乘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年。三方均应认真遵守。 学校:大同司小学(盖章)车主签字: 家长代表签字: 大同司小学二0一四年二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