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风廉政建设发动讲话 同志们: 公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的通知要求,全党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要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的催促检查,加大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共计3编15章178条,长达2万多字,和1997年2月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相比,历经7载实践磨砺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量纪界限更加清晰
2、,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纪行为归纳为十类,定性量纪细致全面。十类违纪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此次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内容上看。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突出位置。长期以来,某些党员漠视政治纪律,在他们的头脑中甚至形成了政治违纪不算违纪的错误认识,在现实中打着言论自由旗号公开唱反调的大量违纪现象也缺乏查处的依据。今年1月11日召开的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胡
3、锦涛强调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将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加以强调,吴美华认为,这是政治纪律受到重视的一个明显信号。遏制基层腐败首次锁定农村。针对基层出现的腐败现象,条例首次将眼光对准农村和基层党组织。“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以下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83条、第94条、第85条规定处理。条例的95条首次单独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问题专门提出,这一条明确规定了基层党员
4、处分的标准,对于遏制基层腐败是十分及时、必要的。 此次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个令人瞩目的变化就是在表达从严治党的同时,也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 比方将原来试行版规定“保护党员民主权利,改为开篇第二条规定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从“保护到“保障,一个字的微妙变化表达了对党员民主权利保护力度的加强。比方42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处分的程序更加标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共分5章。“总那么、“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
5、障、“附那么,共47条,6600余字。“开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那么是贯穿条例通篇的主线。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们党制度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公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开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中共中央的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
6、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广阔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能不能始终保持警醒和自励,不断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蓬勃生机,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6600余字的党内监督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根底上,根据党内监督的现实需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形成了便利管用、科学标准、有约束力的党内监督机制,解决了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内监督的根底问题,闪烁着一个个引人注目的亮点。 亮点之一:通篇贯穿“开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根主线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根底。
7、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重视开展党内民主,重视在党内建立一个健康、标准的权力运行机制,对人民民主起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是条例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贯穿整个条例的思想主线。 亮点之二: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 实践反复证明,制度的可行性、标准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有关专家表示,在构建党内监督体系时,把制度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正是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 条例第三章用2023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
8、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2023种监督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专家指出,这些制度中,巡视、述职述廉等是对现有方法和经验做了系统化的归纳后,进而上升到党内法规的层次;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其处理等那么是借鉴了党外一些有效的监督形式,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亮点之三:中央政治局如何监督等重大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中央委员会如何监督中央政治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如何在闭会期间发挥监督作用。如何在党委会中借鉴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形式营造良好的民主气氛。长期以来,党内监督在不断向纵深开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权威专家指出,党内监督条例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初步解决了这些重大问题。 党章规定,
9、党员享有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但这一原那么性的规定如何真正落实。条例单列一节,对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的这项权利作出了具体规定。专家表示,条例通过开展党内民主、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使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于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亮点之四:“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 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指出,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是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
10、的党中央富有胆识和智慧的重大决策。 亮点之五: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条例在处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时,既重视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又重视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表达了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思想。中央纪委法规室参与条例起草的专家表示,坚持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也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既是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原那么,又是贯穿条例的一个重要精神。条例一方面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监督者;另一方面也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的监督制约,保护支持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以防监督者借
11、监督之名而行诬陷之实。 亮点之六: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 条例的另一个亮点是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亮点之七:突出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 强调加强党内监督,绝不意味着排斥或拒绝党外监督。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条例在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特别是单列一节“舆论监督。“在党内法规这个层面上,专门就舆论监督问题作出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亮点之八: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如何,是影响其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中央纪委负责人指出,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
12、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求一劳永逸,不求解决所有问题。黄苇町也认为,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于原那么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表达出四个前所未有。 第一,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这是前所未有的。 国家有专门的监督机关,党也要有专门的监督机关。按照监督条例规定,说明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13、 第二、统一规定十项监督制度,形成全面整体推进态势,这是前所未有。 十项监督制度即是。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其中,如民主生活会制度已实行了多年,主要是进一步地标准、提高和完善;谈话和诫勉等那么是作为正式制度作出硬性规定。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询问和质询、巡视等,都是这次条例中新的(或加补充)规定,可以说是监督制度的创新和亮点。例如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述职述廉、中纪委常委向中纪委全会述职述廉,都在党内引起热烈反响,具有很大示范作用。 第三、首次规定党代表的
14、监督责任,从而为全面推行党代表常任制找到了切入点,对开展党内民主有重大的意义,这是前所未有。 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赋予舆论监督的法规保障地位,在监督条例中正式载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这是前所未有。 党内监督条例的诞生,也来自现实的需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22年2月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讲话时提出了“三个仍然的论断:“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
15、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 两个条例是“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的重要成果,是对我们党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答复了由谁来监督和对谁监督,用什么方法、什么形式使党内监督有序进行,以及建立有效的监督保证等重大问题,对于我们抓住监督这个关键,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任何一项政策和制度都要立足于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开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明确提了出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这对于我们始终紧紧抓住开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下大力气解决好改革开展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开展,无疑从制度和纪律上提供了有力武器。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监督乏力,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特别是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十分薄弱,在执行党的纪律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讲原那么、是非不明和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