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工作细那么 寺沟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管理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力助推脱贫攻坚,按照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管理方法(试行)和XX县区关于做好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管理细那么。第二条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村民自治、财政补助、群众主体的原那么,坚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根底,以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为目的,以广阔农村群众享有便利的公共效劳为落脚点,完善公益性设施管护制度,努力形成村民自治、社会参与,鼓励有效、约
2、束有力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长效机制。 第二章村级公益性设施的范围 第三条村级公益性设施是指村内供全体村民生产生活使用的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村组道路、田间道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根底性设施和辅助性设施。 第四条村级公益性设施应当按照保障村级公益设施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的原那么,分类明确管护标准。村组巷道路面平整,无杂草、杂物,保持畅通无阻;水利设施定期检查,保证桥梁、涵洞、水闸、水渠、进出水口等设施设备完好且正常运行;村庄绿植绿化定期修剪维护,适时浇水松土,确保绿植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其他公益设施要保证设备平安
3、,适时进行维修维护,保持整洁清洁,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三章理事会及其职责 第五条组建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理事会设立理事长、副理事长各1名,理事5人。理事会由乡村两级组织负责,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人选为常住本村群众威望高、公正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为便于工作开展,理事会成员原那么上在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都要有分布。理事会每届任期3-5年。 第六条理事会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每年向村“两委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负责村级公益性设施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管护
4、制度;负责日常巡查,掌握村级公益性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平安隐患;组织村级公益性设施的常规性维修;提出公益性岗位设置意见,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四章管护基金及其管理第八条设立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护基金(以下简称“管护基金),并开设专用账户,实行报账制。 第九条管护基金在镇经管站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分账核算,实行村账乡管,专款专用,累计使用,滚动开展。管护基金不得挪作它用,不得调剂到别村使用。 第十条管护基金主要用于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维修材料费等支出,不得用于其它支出。基金使用由理事会提出意见,经村“两委审议后实施。 第十一条管护基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筹措。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
5、集体经济收益提取;社会募集、“一事一议筹集等。 第十二条乡(镇)将管护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公示,接受村“两委、理事会和群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公益性岗位及其管理 第十三条公益性岗位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的要求,并与现有公益性岗位有机衔接,实行资源整合,防止重复设置。 第十四条公益性岗位根据人口、所辖村民小组的多少及区位差异进行差异化配置,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设施运行管护的重要力量,实现管护人员自然村全覆盖。 第十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对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进行日
6、常巡查管护及维修,维护好公共场所卫生。 第十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对象,优先考虑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零转移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者,不得优亲厚友。每户只得选聘1人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十七条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依以下程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请,理事会推荐,村“两委组织招聘,村公示、镇审定。决定聘用人员签订协议,原那么上一年一签。第十八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在管护基金中列支。第十九条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实行按季度拨付发放的方法。 第二十条有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不认真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二)入学、服兵役、户口转出本村的(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 (三)刑事犯罪的; (四)终止就业需求的; (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经认定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 (八)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以上、累计旷工15天;累计因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3个月的。 公益性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由理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方案,程序聘任。 第二十一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参加技能培训,保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效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