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生资源回收体制意见 为标准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加快建立与循环经济开展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开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年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办年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利用、整合和标准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根底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标准建设,形成以回收站点为根底、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为载体、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方向开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政策措施
2、,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将城市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标准化管理,在90%以上的社区设立标准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场所进行标准化的分拣加工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到达80%。 三、建设重点 1、回收站点。由回收点、回收亭和中转站组成,负责收集居民交售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售、绿色环保的原那么,结合街道管理、社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际,XX县区每2022户、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亭),以镇驻地为中心建设1个中转站。 2、分拣中心。分拣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
3、、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XX县区建设处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占地20亩以上,要符合环保、平安和消防等规定,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便于运输,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集散市场。集散市场是以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根底,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集中分拣、加工、交易、仓储、物流的固定场所。拟定在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规划建设集散市场,占地不少于200亩,由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效劳区和培训中心“五区一中心构成。 4、车辆配置。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提供上门收购效劳的车辆,以及承担将回收站点再生资源运送到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的车辆。 四、保障措施 1、
4、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镇(街区)、商务、发改、财政、经信、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国土、城管、供销联社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用地、资源整合等问题。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亭建设场地由各街区无偿提供。具有统一标识的流动收购车进入社区及居民居住区提供收购效劳,公安、城管等部门准予通行,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给予支持,不得另行收费。 2、明确职责分工。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开展规划,拟订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
5、行业的管理,引导、标准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开展,并会同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布局。公安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市场的消防、治安、流动人员登记管理,依法打击盗窃、销脏等不法行为。工商部门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工商登记及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回收摊点、流动收购车进行清理整顿。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专项规划。环保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市供销社负责建设工程的具体落实,催促承办企业实施工程建设。 3、标准经营管理。按照“七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原那么,标准回收网点经营行为,做到回收物当日收、当日清。 4、营造舆论气氛。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播送、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气氛。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