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确保街道义务植树运动走向标准化、制度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结合市“生态家园十年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情况,现将街道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一项具有全民性、法定性、社会性的公益事业,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求各单位积极做好义务植树宣传工作,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履行义务植树的法定义务,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绿化祖国、绿化家园,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示范城多做奉献。 二、根据我市生态家园十年植树
2、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近期我市植树造林以营造绿色通道、黄土裸露地植被恢复为主,要求各单位把群众性义务植树和我街范围内的通道绿化工程结合起来;把义务植树与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环境绿化工作结合起来;把义务植树与建设文明街、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结合起来;把义务植树和环境整治、小区绿化美化结合起来。要继续发挥当地驻军、基层民兵、共青团、妇女的生力军作用,以多种形式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共同营造“军警共建林共青团林三八妇女林。 三、根据珠府常字962023号文件规定“凡年满16周岁以上的市公民(包括在市工作和生活半年以上人员)除老弱病残外,每人每年都要完成义务植树5至7株或者每人每年交纳2023元义务植树代植费,具体形式由各单位决定。街义务植树代植费由农业效劳中心按规定收取,所收取的义务植树代植费全额用于义务植树。 四、凡要参加植树的单位,由我街农业效劳中心指定地点并提供苗木,其余一切由植树单位负责,秋季抚育施肥后,经农业效劳中心验收合格为准。种植时间从3月12日至4月12日。各单位必须在3月2023日前把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报农业效劳中心核实,以便安排时间种植。 五、街道机关、街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植树时间为3月12日上午,种植地点:工业城后山,自带工具。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