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车定期报检制度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类)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证正常的、平安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 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按照平安技术标准要求,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平安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平安管理人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
2、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缓检申请。 3、3电梯停用时,应向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报停,报停后的电梯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平安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平安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4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平安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平安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5申请电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平安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