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年度平安生产培训工作方案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平安生产培训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平安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今年xx市2023年平安生产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23年度平安生产培训工作方案下达你们(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年平安生产培训工作。各单位要针对今年培训目标,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确保专项经费落实和培训任务完成。重点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班组长的平安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平安意识和技能。要加大平安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平安
2、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年内不得少于2次,检查情况应建立好台帐并及时向市安监局反响,有关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依据。本方案所指的培训指标数仅指各区安监局组织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发证培训人数,不含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所举办的各类平安培训人员数等。 二、加强企业平安生产普法教育。要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宣讲、以会代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平安生产法、非煤矿山企业平安生产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平安十条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平安十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平安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平安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平安
3、生产法律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 三、认真组织好利用工伤事故预防费开展的免费培训工作。有关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安监管(2023)147号)和xx市工伤预防培训工作流程的规定,不得擅自超出预算、超范围使用、跨年使用和提高支出标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出问题。 四、做好培训档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做好登记台账。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信息,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培训,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平安生产管理资格证管理的通知(武安监管(202223)75号)要求,认真做好网络信息申报工作。市安监局将跟踪指导和检查各区安监局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请各区安监局将培训方案于3月2023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管四处。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