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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范文.doc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065470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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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科学技术奖励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方法。 第二条方法适用于政区域内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审评、授奖等活动。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遵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评审、授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那么,维护科学技术奖励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五条市科学技术奖包括: 一科学技术振兴奖;

2、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农村科技推广奖; 四专利奖。 根据促进科学技术开展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可以调整科学技术奖项。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不再设立市级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设立的各类科学技术奖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条市科学技术振兴奖授予以下单位和个人: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开展中有卓越建树,对推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开展做出突出奉献的; 二在科学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和新兴产业建立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第八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以下单位和个人: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技创新、

3、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软科学研究项目中,研究成果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开展发挥重要作用的。 第九条市农村科技推广奖授予在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市专利奖授予已取得重大创造创造,并实现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专利创造人,以及为专利实施做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市科学技术奖分以下类别,每年评审一次。 一科学技术振兴奖设个人和项目奖;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

4、农村科技推广奖设一、二、三等奖; 四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 第三章评审机构 第十二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聘请科技、教育、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依照方法的规定,开展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根据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以设立假设干专业评审组,开展市科学技术奖各技术领域的初评工作。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委员、各专业评审组评委与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和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委员、各专业评审组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对评审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保守秘密。 第四章推荐 第十六条

5、市科学技术奖侯选人和项目由以下单位和个人推荐: 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 三中央、省驻沈有关单位; 四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单位及科学技术专家。 第十七条被推荐奖励项目单位应当在市注册,被推荐奖励项目应当在政区域内应用实施1年以上,经过技术评价,并取得明显技术效果、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十八条被推荐奖励项目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应当明确项目完成单位的顺序,作为一个项目被推荐,不得重复推荐。 第十九条同一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市科学技术奖的不同奖项。 第二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一存在知识产权

6、、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证的项目,尚未取得许可证的; 三已获得省级以上同一奖项奖励的; 四项目未在政区域内实施的。 第二十一条推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推荐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和项目,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表。被推荐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和项目的所在单位,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和证明材料。 第五章评审、批准与授奖 第二十二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接到推荐、申报材料后,应当对候选人和项目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经初评通过的,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二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和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候选

7、人和项目、奖励种类以及奖励等级的建议,并向社会公示,征求各方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候选人和项目持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候选人和项目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做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通知异议方及推荐单位。 第二十六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奖励建议及异议的处理情况,拟定获奖个人、获奖项目、奖励种类、奖励等级,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市科学技术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八条市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获奖情况,可以作为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市科学技术奖奖励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奖金标准的拟定或者调整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 第三十一条协助他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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