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政府关于金融机构考核的意见 为引导和鼓励县内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开展,推动全县经济实现新突破、新开展,202223年继续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开展情况实施考核。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国人民银行x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x支行、中国农业银行x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x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x支行、中国农业开展银行x县支行、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x县支行、徐州天略担保(x县润企投资公司、x县兴企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另行考核)。 二、考核原那么 1.表达多增多奖原那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加大对信贷增量多的奖励,特别是加大对超
2、额完成信贷任务局部的奖励力度。 2.表达引导投向原那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政府指定的重点领域和工程的信贷支持。 三、考核指标 1.贷款增量奖励。对任务内的月平均贷款余额增量按0.5奖励,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月平均贷款余额增量局部按1奖励。 2.重点工程奖励。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程)、工业和效劳业重点企业(工程)以及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贷款,保持202223年底贷款余额的局部按0.5奖励,超出局部按新增贷款的月平均数的3给予奖励。本条所指企业、工程和工程由县发改委、县人民银行定期向金融机构发布。 3.新增存贷款贷存比奖励。完成新增贷款任务,新增存贷款贷存比大于70%(含70%)的奖励30万元,大于
3、60%(含60%)小于70%的奖励20万元,小于60%的不奖励。本条所指新增贷款不包含个人消费类贷款。 4.对担保公司奖励。按担保公司月平均担保余额的0.5进行奖励。 5.特殊奉献奖励。对完XX县区政府安排的重大工程融资任务,作出特别突出奉献的,给予金融机构特殊奖励。 6.县政府将根据各银行类金融机构信贷投放量,调整政府性存款流向,按比例将政府性存款存入各银行类金融机构。 7.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开展、提供优质金融效劳情况的评议活动,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授予前三名“x人民满意的金融机构称号,并予以奖励。 四、考核组织和程序 考核小组由县目标考核办公室牵头组织,会同中国人民银行x县支行
4、、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审核和考核事项的落实等工作。 五、奖励范围和比例 奖金主要用于奖励各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做出积极奉献的工作人员,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奖金为奖金总额的40%。特殊奉献奖只限于奖励各金融机构领导班子,突出奖励“一把手。 六、其他 1.金融机构因贷款权限限制而借助其上级行向本地区发放贷款的,计入该金融机构考核业绩。金融机构应逐月向县发改委、县人民银行报送此类贷款数据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对中国农业开展银行x县支行的考核奖励分为两个局部,其商业信贷局部按以上标准考核与奖励,政策性贷款局部将根据其政策性特点统筹考虑。对中国人民银行x县支行的奖励按全县参与考核的银行机构平均水平计算。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