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干部职工学法制度 为全面提高我会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历次普法精神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普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学根底理论;中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各科(室)每年组织三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并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档案。 四、全体职工在自学法律知识的根底上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小时,并有笔记,有心得等。 五、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认真学习专业法律,促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 六、要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普法学习或宣传活动。 七、单位领导小组每年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催促检查,重点检查学法用法情况,评估普法的效果,并将检查情况向全体职工通报,对好的表扬,差的提出批评。 八、全体职工的学法笔记、学习心得和习题集都要经过单位主要领导审阅。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