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律师文书档案管理方法 - 副本 公司律师事务所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要求归档的文件、案卷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年度的文书档案必须在次年的一月底前完成归卷工作。本所各律师及行政人员等均有义务保证其经办文件的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并在结案后及时交予专职人员归档。第三条种类律师业务档案分民商事行政仲裁案件、刑事案件、法律咨询三类。第四条职责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工作由该业务的承办律师或律师助理负责,相关业务档案整理完成后交由行政人员保管。第五条立卷要求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那么立卷。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
2、立卷,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出具的各类法律咨询文件,应做到一事一卷。一、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需按顺序排列。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方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二、承办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三、律师立卷归档过程中,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一般只存一份四、对已提交给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
3、分别保管。五、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按照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所示排列归档。第六条立卷编目和装订一、律师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反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二、立卷人用钢笔或签字笔逐页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内容要整齐,字迹要工整。三、承办案件日期以委托书签订日期或人民法院指定日期为准;结案日期以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法律参谋业务的收结日期,以聘请法律参谋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日期为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委托事项办结之日为结案
4、日。四、律师业务文书材料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对字迹难以识别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中文附后。卷面为开,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需附卷的信封要翻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第七条归档一、律师业务文书材料应在结案或事务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并装订成册,经行政主管律师审阅盖章后移交行政文秘,并办理移交手续。二、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全部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三、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档案,
5、应在每盘磁带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档案编号、录制人、录制时间等,逐盘登记造册归档。第八条档案的查询与借阅 一、查询档案须如实填写(律师事务所查询档案审批表)(附件四)。借阅档案须如实填写律师事务所借阅档案审批表并主任审批(附件五)。二、查询案卷时不得离开档案室,遇特殊情况,需要复印档案,请在律师事务所查询档案审批表内“是否复印栏中注明,交由行政人员负责复印。三、对借阅的档案,阅卷时不得从卷内抽取材料,阅后及时归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第九条附那么本方法由本行公司律师事务所负责制定与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一: 民事/商事/行政类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案卷目录序号材料名称页码页数1收结案
6、审批表2授权委托书3调查材料4起诉状或上诉状5辩论状6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裁定书、通知书7承办人提出的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原告/上诉人证据按照原告/上诉人证据目录的顺序排列10被告/上诉人证据按照被告/被上诉人证据目录的顺序排列11第三人证据按照第三人证据目录的顺序排列12开庭笔录13代理词14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15办案小结附件二:刑事案件案卷目录序号名称页码页数1收结案审批表2授权委托书3起诉书、抗诉书或那么上诉状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那么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辩护词或代理词10出庭通知书11判决书或裁定书12办案小结131415161718附件三:法律咨询类卷宗目录序号名称页码页数1书面咨询申请2咨询材料3咨询回复456789101112131415161718附件四:律师事务所查询档案审批表序号查询日期查询档案编号查询人签字是否复印及页号审批人签字备注附件五:律师事务所借阅档案审批表序号借阅日期借阅档案编号、册数借阅人签字审批人签字归还情况及归还日期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