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惩治违法犯罪行动通知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年6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6月1日7月31日 6月1日6月10日宣传发动阶段 6月11日7月25日执法检查阶段 7月26日7月31日分析总结阶段 二、人员安排 1、成立执法检查组,其中:区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6人,其他成员单位见附件各1人,分2个联合执法组,由区劳动保障局统一调度指挥,统一安排执法检查活动。同时
2、,执法检查组也作为专项行动督查组,负责到各街镇指导、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按责任分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2、成立宣传统计组,由区劳动保障局办公室和监察大队为主,各有关部门配合,负责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和全区专项行动各阶段情况的汇总和统计等工作。 三、检查对象 主要负责查处我区各部门受理的投诉举报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的案件。对我区工业集中区、投资区、科技园等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小餐馆、小砖厂、小矿山、小作坊等单位开展排查和检查工作,特别是地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个体工商户开展排查和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1、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
3、、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2、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3、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成心伤害等。 五、工作要求 l、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用工现象造成的社会影响,从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效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和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做到一事一报。 2、加强领导,分工负责。为
4、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决定成立由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公安分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对检查对象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3、加强舆论监督,做好舆论引导。区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 。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宣传好的典型案例,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防止个案炒作。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区劳动保障局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总结,并将书面材料及统计表于年7月30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