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爆物品各项管理制度和平安措施 爆破操作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度 一、爆破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爆破员作业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在平安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方法作业。 二、领取炸药物品后,要及时送达爆破工地和施工作业区,不准在途中及其它地方停留、存放。剩余的爆炸物品,在平安员的监督下,及时退回炸药库,运输中,管、药不得混装、混放。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作业时,应将爆炸物品在平安员的监督下存放在储存箱内,管、药不得混放、混装,并设专人看守、锁好。 四、上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不得吸烟,自觉接受平安员的监督,配合公安人员对工作的检查。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 经营场所平安管理制度 一、
2、关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认定:指工程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有危险、危害,有可能对人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危害场所。例如:临时供电、用电场所、设施,高架桥吊装场所、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场所、炸药存放处等场所。 二、平安保卫部对以上工程作业场所,必须根据情况对这些场所制定相应的平安生产规定,配备专、兼职平安员,现场管理重要部位,到达死看、死守程度。 三、对敏感部位,如。炸药存放处,必须设置人防、技防、犬防等手段进行监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工具等。 四、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和交接班记录制度。对这些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化培训,取得合格证后上岗,每半年对证件复查一次。 五、建立检查
3、制度,工程部对重大危险、危害场所每月进行一次普查、每季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抽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联查,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工程经理及部门负责人为这些部位的第一责任人。 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要严格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消防工作在工程部平安保卫部和各部门平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中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经理为防火平安第一责任人。 消防工作必须采取严格的预防措施。特别是临时工棚、库房等主要部位。按照有关消防条款对易燃易爆等火灾易发区或部位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和设施。 三、施工作业人员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携带火种、对有机化工材料场所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用电场所,必须设
4、置灭火防范措施,专职电工对此负有相应责任。 四、单项工程要设专、兼职防火平安巡查员,对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给予及时排除,对重点区域必须定期检查。 五、发生火灾时除及时报告“火警后,应组织工地作业人员积极参加扑火救灾工作,有“预案措施的应立即启动“救援预案进行科学救助工作,并配合消防队进行扑救火灾工作。 六、扑救火灾要在有组织、指挥的情况下进行,本着先救人员,后救财产的原那么,保护人员的生命平安和国家财产。 七、工程部各部门要经常宣传消防平安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预防意识,增强消防观念,积极参与消防“应急预案的演练。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所属各部门、各生产单位要做到经常性平安检查,发现隐患及
5、时处理,严防丧失、被盗或爆炸事故、爆炸案件发生。 二、因爆炸物品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隐患、事故、案件要及时调查,发现隐情要及时上报,否那么追究责任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三、使用单位要做到随时随地向派出所、民爆管理站报本单位爆炸物品使用情况,对重大案件、案情及时以书面文字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爆炸物品平安检查制度 一、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应以每周、每月、每季对民爆爆炸物进行一次平安大检查,工程部平安保卫部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二、平安检查时要认真填写平安检查登记簿或平安检查记录,对平安检查记录在一个工期内,要妥善保管以备公安部门检查。 三、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工
6、程部平安保卫部,重大隐患由工程部平安保卫部建立专项监控档案并报上级备案。 四、认真负责,做到“谁负责,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因领导失职,检查不到而发生问题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爆炸物品平安教育制度 一、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分别每月、每季、每年对接触民爆物品人员从不同角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平安教育。 二、因民爆物品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事故、案件,使用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如实的提供情况,及时报公安机关侦破处理。 三、使用民爆物品单位要及时掌握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思想情况,思想问题不解决,不准接触爆炸物品。 现场防火平安措施 1、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平安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平安
7、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电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3、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爆破作业平安措施 一、爆破材料的装卸、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 1、爆破材料运输前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运输。 2、爆破材料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
8、得有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发生。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3、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或专船运输,不得使用不符合平安要求的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等运输。 4、用柴油车运输爆破材料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车厢内不得存放铁器,装载量不得超过汽车容许载重的2/3,车速不应超过20km/h。 5、运输爆破材料的各种车辆或人力车之间相隔的最小距离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6、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船舱内装运。 7、雨雪天运输时必须做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必须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8、运
9、输爆破材制帕车辆,严禁接近明火、蒸汽、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中途需要停车时,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卜。 9、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爆破材料。 二、爆破材料的贮存应遵守以下规定: 1、爆破捌料贮存仓库与住宅,工厂、车站等建筑物以及桥粱、铁路、公路干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 2、炸药与雷管应分开贮存,雷管仓库与炸药仓库的平安距离不得小于殉爆平安距离。 3、爆破材料贮存仓库应枯燥、通风,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8-30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65。库房周围5m以内必须去除一切树术和草皮。库内应有消防设施。 4、爆破材料贮存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同性质和不同批号的炸药不得混放。 5、成箱炸药码放
10、在库房内时位摆放在指定的木垫板上,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7m成箱硝化甘油只准堆放二层,码放宽度不得超过2m,垛与垛之间应有不小于1.3m宽的通道,药垛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6、爆破材料箱盒堆放时应平放,不得倒放,移动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不得在库内翻开药箱。 7、爆破材料仓库必须设有专人警卫,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消防、出入库等有关制度。严禁人员穿着带钉的鞋子、携带武器、持敞开灯、带火柴打火机以及其它易燃物品进入库内。库内严禁吸烟。 8、炸药库内必须使用平安照明设施。爆破材料库应设有避雷装置。 9、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内的爆破材料贮存数量限值。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
11、10000个和相应数量的导火索。 10、应建立爆破材料的领、退、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炸药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或对其质量有疑心的爆破材料,应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四、爆破的平安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爆破震动对建筑物影响的平安距离、空气冲击波的平安距离、爆破毒气的平安距离等,应经计算确定。 五、在进行控制爆破时,应对爆破体及附近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进行防震及防护覆盖,以减弱爆破震动的影响和噪音,防止碎块飞掷。 六、瞎炮的预防和处理,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七、爆破器材平安操作规程 1、先用炮棍检查炮眼深度,看是否到达规定的深度。符合要求时即可装药,要注意卷聚能穴方向是
12、否与爆破传播方向一致。 2、不要用炮棍用力捣药卷,特别是起爆药包。 3、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只能用手把硬块捏碎,不准用其它工具砸。 4、起爆药包、雷管聚能穴的方向要符合装药结构要求方向。 爆破作业管理部门平安生产职责 一、爆破作业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安部门对爆破物品相关的规定,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平安意识。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对运输、存储、领用、退库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民爆物品的丧失、被盗、发生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平安检查、对爆炸物
13、品要经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纠正。发生缺少或多出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五、加强培训工作。对经管、使用、运输等各类人员要经过公安部门的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件后上岗;非持证人员一律禁止参与爆炸物品相关的活动。 六、制定各岗位人员的相应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禁止串岗、混岗,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交接班手续清楚,定期查库,做到帐实相符。 七、使用爆炸物品时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对周围环境必须进行清理并派出人员警戒;对高压线、光缆等重要设施要进行有效的防护、防止发生事故。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对本
14、单位爆炸物品的管理、带头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民爆物品平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编制本单位民爆物品使用年度方案,及时呈报审批。 四、负责本单位对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平安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对不适和继续的从业人员,要及时调整。 六、负责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平安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丧失、被盗、爆事故的发生,确保平安生产。炸 爆破操作员平安生产职责 一、爆破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爆破员作业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在平安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方法作业。 二、领取炸药物品后,要及时送达爆破工地和施工作业区,不准在途中及其它地方停留、存放。剩余的爆炸物品,在平安员的监督下,及时退回炸药库,运输中,管、药不得混装、混放。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作业时,应将爆炸物品在平安员的监督下存放在储存箱内,管、药不得混放、混装,并设专人看守、锁好。 四、上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不得吸烟,自觉接受平安员的监督,配合公安人员对工作的检查。 民爆爆破员岗位职责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