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监狱平安管理通知日前,司法部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罪犯杀害干警脱逃案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确保监所平安稳定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监所平安稳定首位意识,充分认识监所平安稳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监所管理,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平安稳定。通知要求,各监狱劳教所要迅速组织一次平安隐患大排查,针对监所管理、平安警戒设施、技术装备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警戒盲点和死角,进行一次全方位、彻底的检查,对照今年司法部监所平安大检查和本次平安隐患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监所平安稳定工作特点和存在的隐患,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务必做到整改内容、
2、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六落实,确保隐患得到整治。通知强调,要狠抓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以平安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个机制建设为核心,把平安稳定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监所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的情况作为警务督察的一个重点,确保各项监管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平安稳定责任制。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到实处,强化目标管理,把监所平安稳定工作目标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确保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对发生狱(所)内案件和平安事故的监狱劳教所,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通知强调,
3、要切实加强对监所平安稳定工作的领导。当前,要把平安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长作为本省(区、市)监狱劳教平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抓。要全面分析本地区监狱劳教所平安稳定的整体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平安稳定的工作方案和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和催促检查,将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平安稳定。据了解,司法部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罪犯杀害干警脱逃案件高度重视,案件发生后,部领导立即组织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听取有关案件的情况汇报,分析查找原因,对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派出由部监狱局局长带队的工作组,迅速赶赴内蒙古自治区监狱局指导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