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内资公司变更(备案)】 申请材料清单 (一)名称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住所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
2、.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企业
3、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增加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同时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1【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
4、公告(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前方可申请办理减资登记),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五)营业期限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六)股权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
5、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法院强制执行的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的,应提交一人承诺书。 (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1份,验原件); 3.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更名后的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八)出资方式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7、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九)经营范围变动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十)实收资本变动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股份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注:出资证明书上应同时注明以下任意一项信息:
8、验资报告编号及出具该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银行询证函号码及出具该询证函的银行名称;银行验资账号及该银行名称); 4.如同时涉及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减少实收注册资本总额的,还应提交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公告之日起45日前方可申请办理减资登记,原件1份),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十一)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
9、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备案事项变动的决议或决定(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二)章程变动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十三)清算组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10、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清算组备案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四)市外分支机构与对外投资情况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市外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的,提交下属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4.市外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撤销备案的,提交由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企业辖区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申请书(复
11、印件1份,验原件)或其他对外投资已经处理完毕的证明。 (十五)指定联系人变动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十六)迁入本市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住所(经营场所)申报表(在申请书中填写); 6.公司迁入本市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原公司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公司登记档案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十七)迁出本市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文件(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