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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商部门农村市场农资监管工作意见.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091472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6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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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部门农村市场农资监管工作意见 众所周知,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开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保证大春生产的顺利进行,让涉农物资真正为农民效劳,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促进当地农业的开展和农村繁荣稳定,工商部门应该把农资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涉农物资经营主体很难标准,“挂靠经营者日益增多。无论是严格的专营或是适度的专营以及宽松的专营,它的落脚点始终是专营,而不是分开经营。虽然经营主体是规定了的,但是,无权经营却采用“挂靠的方法,自筹资金、自找经营场地、自找购销渠道,这实际上是一种租用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该类行为的查处。 2

2、、涉农物资市场管理难度不断增大。在农村,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向农民售假,再加上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辨假能力有限,相应给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工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强化宣传,向农民群众讲解相关的识别方法和应该注意的问题,力求构建全民参与的防控假冒伪劣网络。 3、价格上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由于涉农物资供大于求,不法经营者利用以次充好等方法来迎合农民追求廉价的心理。在对农资经营者的监管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对农资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厂址、生产日期、商标、包装装潢等的监督检查,严防价格欺诈行为发生。 为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农村农资市场,工商部门应采取“事前标准,事中监督,事后惩罚,法制保障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遏制涉农物资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发生,真正实现了“红盾护农工作目标。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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