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干部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方法。 (二)做好老干部的安置工作;检查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承办老干部离退休后提高待遇及县管离退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 (三)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编制各个时期的老干部名单,搞好全县老干部的统计工作。 (五)参与研究制订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规定、方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逝世后的有关丧事处理工作。 (七)检查指导全县各级老干部学校和。 (八)指导全县各
2、级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九)检查指导全县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及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组织指导作用。 (十一)负责外地老干部来县参观考察的接待和我县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慰问看望等活动的有关组织效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XX县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老干部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挂XX县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协助局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催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县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全县关心下
3、一代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关工委领导当好参谋。 (二)医疗保健股 检查指导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离休干部医疗费按规定报销兑现工作;负责县乡老干部护理费、病残工具的审批及“双节慰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体协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检查指导老干部病房、优诊室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县管离退休老干部健康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老干部健康疗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办老干部丧葬、后事处理工作。 (三)安置股 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易地离休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编制各个时期离休干部XX县区管退休干部名单及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和信息库管理工作;承办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及县管干部离退休的审批和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检查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检查指导全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