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民效劳中心人员管理相关事宜 市民效劳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区委、区政府着力于重塑政府效劳理念,创新政府效劳工具,整合政府效劳产品,为企业和城乡居民供应便捷、标准、优质、高效效劳而设立的效劳平台。进驻中心的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是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着政府形象。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中心的运行质量和效劳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人员配备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提高窗口效劳水平和工作效率的角度动身,切实加强派驻人员管理,派驻人员不再担当原单位相关工作。待中心管委会正式成立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全部窗口人员党、团关系转入中心。中心要为窗口人员建立台
2、帐,实施标准管理。 二、标准轮岗程序 窗口人员依据实际状况进行轮换。无特殊状况或未经允许,中途不得换人,效劳窗口一批派驻二人以上的,由单位指定一名窗口负责人,负责与中心的工作联系和处理有关事项。窗口人员轮岗按以下程序办理: (1)轮岗人员填写窗口工作人员根本状况表,加盖部门行政公章后交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2)新进中心人员提前一周进入窗口,学习、生疏有关政策规定、业务内容、办件程序与要求等; (2)中心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对新进人员的业务学问、计算机操作力量测试; (3)测试合格后,原窗口工作人员与新进人员办理物资台帐、业务台帐等相关资料的交接手续,新进人员正式上岗办公。 窗口人员因特殊状况需要轮
3、岗的,由窗口单位以正式文件向中心报告,说明理由,经批准后,依据正常轮换程序办理。 三、严格请假制度 窗口人员临时请假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是确因工作需要,由单位支配出席会议、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时间在半天以上的,由单位出具请假条并附有关文件通知,到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二是窗口人员因私请假,半天以内的,由个人到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或一天以上的还需征得本单位同意。请假人员无论因公因私,假期超过半天的,所在单位必需支配人员顶岗。临时性请假原那么上也应有人顶岗。 四、严峻纪律,加强领导 各窗口单位要切实负起对派出窗口人员的管理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乐观协作中心共同做好窗口人员的管理工作。对不依据要求对窗口人员管理的部门,由纪检、督查部门予以通报,情节严峻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不接受中心管理、违反相关制度的窗口工作人员,各窗口单位要和中心共同对其进行批判、教育;对违规、违纪情节严峻的窗口人员,中心将其退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