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平安监控系统报警及处置分级 1、零级报警:甲烷浓度超限或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不超过1min,由本矿平安监控中心站负责处理。 2、一级报警:甲烷浓度超限时间超过1min(含)少于30min;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min(含)少于10min。由煤矿平安监控中心站和县级甲烷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3、二级报警:甲烷浓度超限时间超过30min(含)少于60min;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min(含)少于20min。由煤矿平安监控系统中心站、县级甲烷远程监控中心和市级甲烷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4、三级报警:甲烷浓度超限时间超过60min或甲烷传感器值大于或等于3.0%;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0min。由煤矿、县(市、区)、市(州)和省甲烷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