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方法 xx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方法 一、抽调和临聘人员的界定 抽调人员是指街道机关从各社区和其他单位抽调到街道锻炼或工作使用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正式人员。 临聘人员是指机关和社区为促进中心工作或弥补工作力量缺乏而临时招聘的工作人员。 二、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的条件 1、抽调或临聘工作人员,应在各科室、社区核定的人数内进行,已经到达核定人数或超过核定人数的单位原那么上不能再抽调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2、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科室或为完成临时性中心工作设立的工作机构,其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数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3、有以下情况的可提出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申请。实际
2、工作人员少于核定工作人员数的;因职能、任务增加而核定数人数未及时得到调整的;其他原因造成现有工作任务确实难以完成的(由党工委会认定)。 4、有以下情形的,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应予以退回或辞退: 实际工作人员已经到达核定工作人员数的;临时性、阶 段性工作任务或某项中心工作已经结束的;违规抽调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 三、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的程序 抽调工作人员程序: 1、抽调科室提出抽调申请,征求被抽调人原工作单位意见,由分管科室领导审核后,提交党工委会审批。 街道新聘社区干部原那么上在街道岗前培训时间不超过1个月,抽调到街道锻炼的人员原那么上不超过1年。 2、街道机关临聘人员由用人科室提出聘人申请,
3、党工委会审批,街道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并邀请区委街道巡查组全程参与,临聘人员原那么上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社区临聘人员名额由社区提出申请,分管社区的领导和联系社区的领导共同审批。社会事务办指导社区组织公开招聘,社区临聘人员必须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聘用时间并报社会事务办备案。 四、抽调和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和待遇 抽调人员的待遇。街道机关在社区和其他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在原单位领取,年终考核由街道负责,具体奖励金额为其原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数。抽调人员不参与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和街道制定的单工程标考核。街道对被抽调人员的社区给予元/人/年的工作经费补贴,用于社 区聘请临时人员。 街道、社区临聘的工作人员的待遇按合同或约定执行,同时根据经济开展、物价水平和工作年限适时调整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抽调人员和临聘人员年终考核由办事处统一组织,不参与原工作单位考核,评优比例为%,奖励参照原工作单位执行。 不按本方法规定擅自抽调或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对违规使用的抽调和临聘人员的费用不予报帐,并由街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本方法至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3页 共3页